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喇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喇府发〔2025〕14号
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喇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为全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践行生态发展理念,经镇领导同意,现将《马喇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江区马喇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马喇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美丽重庆建设大会精神,系统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助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根据《重庆市黔江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江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江环委办发〔2024〕18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通过全方位推进截污纳管工作,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与运维管理,严格整治和监管排放口,加大对重点及敏感区域的环境保护力度,完善长效巩固机制,基本达成全镇“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运维全长效、区域全治理”的目标,进一步改善我镇河道等区域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升饮用水的生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底,完成集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8个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集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
以集镇建成区为边界,聚焦“源、网、厂”,实施排水单位达标创建、补齐设施管网短板,推动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污水“应分尽分、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完成建成区范围内各“零直排细胞”的自查评估,并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1.推动集镇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整治。全面查清集镇排水管网混接、错接等问题,建立集镇排水管网问题整改项目清单,系统化推进集镇管网缺失、雨污混流、堵塞塌陷等问题整改。(村镇管理岗牵头)
2.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能。全面排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推进满负荷、超负荷设施新改扩建和运行不稳定设施技术改造。鼓励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尾水开展人工湿地净化或中水回用。(村镇管理岗牵头)
3.推进污水零直排细胞建设。以生活小区、非生活小区(商业综合体、医疗机构、学校、公共机构等)为排水单元。要以区块和污染源为主线,发挥部门专业优势,指导督促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各村(社区)要系统全面地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区块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排查表见附件1-4),做到无遗漏、无盲点。(村镇管理岗牵头)
4.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排水许可、截污干管接入管理、化粪池运维管理、管网巡查管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常运维监管、排污口规范管理等制度。(村镇管理岗牵头)
(二)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零直排”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因需施策的原则,综合采取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集中资源化利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技术路线,探索综合采取四种模式实现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全治理,形成“建得起、用得了、管得好”,适应不同规模、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地理位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路线和典型模式。推动“零直排”示范建设,系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打造马喇镇农村生活污水多元治理模式。(村镇管理岗牵头,农业服务岗、乡村振兴岗配合)
(三)实施集镇“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建设集镇“雨污”管网改造工程。针对莲花居委具体建设内容如下:一是新建管网5000米,将未接入管网的区域全部纳入;二是更新改造破损管网约1200米;三是增设提升泵站两处,将未接入污水处理厂的管网接入,总计预算费用约526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初)。组织召开马喇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工作动员会,统筹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5年3月中旬)。完成排查,形成整治项目清单及台账分类组织开展排查摸底,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领域专项行动,全面摸清排水单元排水现状及截污纳管情况,厘清管网底数和病害问题,掌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
(三)编制方案阶段(2025年3月下旬)。坚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系统谋划、科学推进”原则,村镇管理岗牵头编制集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方案。建设方案要结合排查台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按照“一村一策”明确工作措施、时序安排、任务分工等内容。
(四)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4月-2025年12月)。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加强统筹协调,牵头部门对各自牵头的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倒排工期、打表推进,定期开展建设成效评估,加强建设进度调度督办,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五)分级验收阶段。按照“属地负责、逐村验收”原则,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各村(社区)对照验收标准完成自查评估,自评分需要达到80分(含)以上;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专班负责对集镇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进行验收并接受区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专班的抽查。(验收技术要点见附件5)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镇经济发展办负责全面统筹全镇“污水零直排区”的建设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推进落实。污水零直排细胞的建设统筹调度遵循“环保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由相关部门负责,各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协同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建设工作任务安排和时间节点,深入细致摸清底数,精准聚焦找短板,条块结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逐条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坚持部门协同作战,打好组合拳,确保“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一盘棋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村镇管理岗要积极争取区级补助支持,推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四)强化督查检查。将全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纳入环保督察的重点内容,对建设工作组织、进度、质量、成效等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督查。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商户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城镇生活小区排水情况调查表及排水问题清单
2.非生活小区排水情况调查表及排水问题清单
3.城镇生活小区(非生活小区)排水管网调查表
4.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入河排污口调查表
5.重庆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技术要点
附件1
生活小区排水情况调查表
生活小区类型:□单体楼 □非单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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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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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类型及楼栋数 |
□低层住宅(1~3层) 楼栋数 □多层/中高层(4~9层) 楼栋数 □高层(10层及以上) 楼栋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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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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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份 |
常住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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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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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小区无物业管理公司,填写小区网格员联系方式 |
网格员及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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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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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式 |
□资料调查 □现场踏勘 □群众调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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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总排出口 数量(个) |
雨水总排出口 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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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总排出口是否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雨水总排出口是否规范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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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楼及底层商业是否独立排水 |
(若不独立排水,描述排水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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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末端检查井水流情况 |
(描述有无水流、管道是否满管、有无积水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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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末端检查井水流情况 |
(描述晴天有无水流、是否有臭味、是否有排污痕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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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部及周边是否存在污水渗漏、溢流、倒灌、雨天积水 |
(注:若存在上述情况,描述位置及具体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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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处理设施名称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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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
(描述设施是否有漏水、裂缝,进出水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泄漏现象、设施内部是否存在大量沉淀物或浮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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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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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水总排出口水质检测结果 |
(注:水质检测根据调查需要视情况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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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排水系统简图 |
(注:图需标明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线和污染源,如图太大可另附单独图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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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生活小区截污纳管是否规范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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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 (签名) |
调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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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区排水问题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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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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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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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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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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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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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说明 |
(注:此处描述问题具体情况,必要时可用简图示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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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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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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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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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说明 |
(注:此处描述问题具体情况,必要时可用简图示意) | ||
(本表可加页)
注:问题类型包括雨污错混接、管道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预处理设施未建设或不合格、管道过流能力不足、合流制、商铺污(废)水偷排直排等。
附件2
非生活小区排水情况调查表
类型:£商场£写字楼£医疗机构£学校£公共机构£交通客运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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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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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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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年份 |
常住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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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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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物业管理公司,填写网格员联系方式 |
网格员及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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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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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式 |
□资料调查 □现场踏勘 □群众调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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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总排出口 数量(个) |
雨水总排出口 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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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总排出口是否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雨水总排出口是否规范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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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楼及底层商业是否独立排水 |
(若不独立排水,描述排水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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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末端检查井水流情况 |
(描述有无水流、管道是否满管、有无积水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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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末端检查井水流情况 |
(描述晴天有无水流、是否有臭味、是否有排污痕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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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及周边是否存在污水渗漏、溢流、倒灌、雨天积水 |
(注:若存在上述情况,描述位置及具体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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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处理设施名称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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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
(描述设施是否有漏水、裂缝,进出水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泄漏现象、设施内部是否存在大量沉淀物或浮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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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问题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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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水总排出口水质检测结果 |
(注:水质检测根据调查需要视情况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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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排水系统简图 |
(注:图需标明建筑内部相关雨污水管线和污染源,如图太大可另附单独图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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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该建筑截污纳管是否规范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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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 |
调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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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活小区排水问题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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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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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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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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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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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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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说明 |
(注:此处描述问题具体情况,必要时可用简图示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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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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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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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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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说明 |
(注:此处描述问题具体情况,必要时可用简图示意) | ||
(本表可加页)
注:问题类型包括雨污错混接、管道结构性缺陷、功能性缺陷、预处理设施未建设或不合格、管道过流能力不足、合流制、商铺污(废)水偷排直排。
附件3
城镇生活小区(非生活小区)排水管网调查表
生活小区(非生活小区): 调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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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详细地址 |
区(县、自治县) 乡(镇) 街(村) 门牌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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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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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式 |
£¨现场勘察£¨访谈记录£¨第三方勘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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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小区污水管网建设图 |
£¨是 ¨否 |
是否有小区雨水管网建设图 |
£¨是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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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情况 |
自来水 吨/月 自备水 吨/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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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干管总长度(公里) |
污水干管损坏、堵塞等长度(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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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二三级管网总长度(公里) |
污水二三级管网损坏、堵塞等长度(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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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等泄漏、溢流等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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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管网总长度(公里) |
雨水管网损坏、堵塞等长度(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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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问题 |
污水管网是否存在应建未建 |
£¨是 ¨否 |
如是,具体点位及问题描述(可另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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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建管网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如否,具体点位及问题描述(可另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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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网是否存在缺失、渗漏、混接、错接、破损、淤堵、塌陷、错位、溢流等情况 |
£¨是 ¨否 |
如是,具体点位及问题描述(可另附表) |
||
|
化粪池是否存在缺失、渗漏、混接、错接、破损、淤堵、塌陷、错位、溢流等情况 |
£¨是 ¨否 如是,具体点位及问题描述(可另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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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示意图(手绘或电脑制图均可,直观反映现状、具体问题和位置,并附文字说明,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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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签名:小区负责人签名:
日期:
附件4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入河排污口调查表
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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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名称 |
所属流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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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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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式 |
¨现场勘察 ¨访谈记录 ¨第三方勘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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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详细地址 |
中心经纬度 |
中心经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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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经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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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如有多套,复制本栏续表填写) |
设施名称 |
设施运行状态 |
¨正常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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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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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进入的企业或居民数量(个) |
设施投用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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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工艺 |
吨水处理费用(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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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
实际处理水量(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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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排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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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水日均值(mg/L) |
COD |
2023年出水日均值(mg/L) |
C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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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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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天数 |
超标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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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运维单位 |
运维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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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如有多个,复制本栏续表填写) |
排污口名称 |
中心经纬度 |
中心经度: ° ′ ″ 中心纬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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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口是否开展规范化建设 |
¨是 ¨否 |
核定排水量(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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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水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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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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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维护记录(包括进出水量、进水水质、出水水质等,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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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签名: 排水责任人确认签名: 日期:
附件5
重庆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验收技术要点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适用范围: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乡镇街道(以下简称镇街)建成区,指镇街辖区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二)适用对象:包括市政排水管网、源头排水户(生活小区、非生活小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中,生活小区(含工业园区地块建设范围内依托市政排水系统进行污水收集处理的生活小区)包含单体楼小区和非单体楼小区;非生活小区(含工业园区地块建设范围内依托市政排水系统进行污水收集处理的非生活小区)包含商场、写字楼、医疗机构、学校、公共机构、交通客运场站等场所。
其中,位于工业园区外的重点涉水企业,由属地人民政府牵头,参照《重庆市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技术要点》同步推进排查、建设后,作为非生活小区排水单位纳入属地城镇“污水零直排区”验收范围。
二、建设要点
排查摸清建设范围内建设对象有关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有序推进建设任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应分尽分、应截尽截、应处尽处”目标。
(一)排查要求
1.市政排水管网。参照《城镇排水管道检查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开展雨污管网空间属性排查和精细化排查,掌握建设区域污水、雨水收集管网及配套泵站建设情况,全面排查排水管网缺失、混接、错接、渗漏、破损、淤堵、塌陷、错位等情况,摸清排水管网存在的结构性和功能性问题。
2.源头排水户
(1)生活小区。单体楼生活小区重点排查主污水管、主雨水管是否堵塞、破损及错混接,是否按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小区是否按规范建设化粪池,化粪池是否存在堵塞、破损、泄漏等问题。非单体楼生活小区在单体楼生活小区排查内容基础上,增加排查小区范围内排水管网是否存在堵塞、错接、漏接、错位、破损、雨污混接,小区内及小区周边是否存在污水渗漏、溢流等问题。
(2)非生活小区。商业、写字楼等非生活小区为单体楼的,参照单体楼生活小区开展排查,其中,位于单体楼内的公共机构、学校(幼儿园),不另开展排查。非生活小区为非单体楼的,参照非单体楼生活小区开展排查。医疗机构需排查医疗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生活小区裙楼及底层商业排水系统与生活小区共享的,与生活小区作为同一单元进行排查;具有独立排水系统的,按非生活小区要求单独进行排查。
3.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面排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服务人口、处理能力、运行负荷、进出水浓度等基本情况,掌握运行维护、自行监测、自动监测、应急管理、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等日常监管情况。
(二)建设要求
1.市政排水管网。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查漏补缺,建设区内无排水管网空白区域。系统化推进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病害治理,基本消除存量市政管网雨污错接点位。
2.源头排水户。推进生活小区、非生活小区规范截污纳管,消除化粪池堵塞、破损、泄漏等问题以及小区范围内排水管网缺失、堵塞、漏接、错位、破损、雨污混接等问题;生活小区、非生活小区周边无污水溢流,主雨水管网(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处)原则上晴天不排水。
医疗机构按规范建成医疗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出水稳定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3.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满负荷、超负荷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和运行不稳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技术改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设置审批符合相关规定,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 1309—2023)完成规范化建设。
(三)长效机制建设要求
1.建立设施管网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安全运行检查、管理机制,强化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日常运维,制定并实施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巡查、养护和维修方案,明确日常管护责任,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确保管网及配套设施运行良好。
2.建立排水许可管理制度。严格排水许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排水许可、排污许可、接改沟许可制度。排水主管部门建立排水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定期对已许可排水户排水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建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及自动监测设备等配套设施的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建立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规范记录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进出水情况等信息。
三、评估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建设评分细则,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验收程序。验收工作按照“属地负责、逐级验收”原则,采取“镇街负责、区县把关、市级抽查”三级验收制度。
1.提交申请。镇街对照《重庆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分细则》完成辖区内“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单元自查,编制镇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自评估报告,得分达到合格及以上级别的,向区县工作专班提交验收申请。
2.组织验收。区县工作专班组织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重庆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分细则》,对提交申请的镇街进行验收。
3.结果公示。通过区县工作专班验收的镇街,验收结果在当地主要媒体或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市级工作专班备案。
4.市级抽查。市级工作专班成立工作小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已完成验收的镇街进行抽查,每个区县随机抽取2—3个镇街进行复查,抽查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自查合格后,提请市级工作小组复核。
(三)验收抽样。排水户建设成效验收采用随机抽查或全核查方式开展,建设区内生活小区(包括共用排水系统的底层商业和裙楼)不足5个的,验收时全部核查,超过5个的,随机抽查,抽查样本量不少于5个,必须包含最大、最老及排水系统最复杂的生活小区;非生活小区样本量不足10个的,验收时全部核查,超过10个的,随机抽查,抽查样本量不少于10个,且各类别抽查样本量不少于1个。市政排水管网建设成效验收采用资料查阅和现场抽查(开井检查)方式开展,随机核查精细化排查及问题整改台账资料,核查比例不少于建设任务的30%,现场抽查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各20处及以上或抽查长度不少于1km。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对应排污口抽查样本量不少1个,同时,对于接纳工业废水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对应排污口,必须核查,且不占用规定的抽查样本量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