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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34N/2026-00006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1-20
  • 发布日期 2026-01-20
  • 文件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镇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方案
  • 发布机构 黔江区蓬东乡
  • 有效性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镇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镇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方案

蓬勃居委、麻田村、蓬东派出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了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规范集镇市场经营秩序,保持环境整治、卫生,根治占道、占街经营,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乡集镇(火草坝、麻田坝)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涉及相关村(居)、科室遵照执行:

一、总体目标

(一)整治核心问题。针对临街门店外随意摆摊设点、占道、占街面经营、环境卫生差、车辆乱停、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通过划区管理、强化执法、优化服务,实现市场秩序规范化、环境卫生整洁化、交通管理有序化。

(二)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主导、村(居)协助、部门联动、商户自治、群众监督”的管理模式,推动集镇从“突击整治”向“常态化治理”转变。

二、主要措施

(一)规范摆摊设点。严禁在临街门店外随意摆摊设点。结合辖区集镇实际,凡是有门店的商户,原则上只能在门店临街建筑物外墙起2米以内摆放物品(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标注醒目标识)。对无固定门店的流动摊贩进行劝导,全部进入农贸市场经营。

(二)规范私搭乱建。严禁在临街门店外私搭乱建固定遮阳棚(伞)、固定经营性设备设施。结合辖区集镇实际,在临街门店外支搭临时性遮阳棚(伞),原则上以门店临街建筑物外墙起2.5米以内设置。禁止在临街门店外乱建固定经营性设备设施。

(三)规范设备设施摆放。根据以上第一条规定,在划定的范围内规范物品摆放,做到整洁、规范、有序。

(四)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随意丢放垃圾、排放(倾倒)污水,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保障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村(居)干部、驻村工作队加强常态化劝导,维护好经营秩序。

(五)交通秩序管理。为了确保集镇交通安全、畅通,严禁在集镇公路上设置流动摊点和停放车辆,除特种车辆外,社会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场或划定的停车区域。赶集日安排专人劝导车辆规范停放,对违规停放依法处罚。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中下旬)。对集镇商户进行逐户进行宣传,普及政策法规。

(二)集中整治阶段(6-7月)。组建联合执法队,拆除违建、清理占道,对拒不整改者依法处罚。

(三)长效巩固阶段(长期)。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利用赶场日开展联合巡查,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蓬东乡规范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规范行动:

组  长:冉  杰

副组长:曾荣华

成  员:徐章乾 钟世勇 谢国强 王邦扬 胡 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执法大队队长谢国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执法监管。在规范秩序过程中,对有违反规定者,加强劝导,责令当场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者,根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强化柔性执法,对老年摊贩提供帮扶,引导在农贸市场经营。

(二)注重工作方法。对秩序规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从稳定大局出发,超前评估预判,积极做好矛盾的化解和协调工作,保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黔江区蓬东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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