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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51A/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2-05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石家镇
  • 有效性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职责为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五大方面。

(二)单位构成。石家镇人民政府下设机构13个,其中包括6个行政机关,分别是人大办、党委办、政府办、社会事务办、平安应急办、环保办;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4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1823.6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2.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经费拨款增加74.13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8.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4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3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85万元,环保支出45.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41万元,农林水支出488.9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2.69万元,其他支出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2.6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4.1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8.6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3.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3.61万元,比2023年增加12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32万元,比2023年增加74.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以及公务员工资改革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8.28万元,比2023增加48.64万元

(二)我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2.41万元,比2023年增加9.8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3.98万元,比2023年减少0.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6万元,2023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比2023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口径在2023年预算标准基础上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2.54万元,比上年减少4.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算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8.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已报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露    联系方式:023-7954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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