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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51A/2022-00008
  • 发文字号 石家府发〔2021〕39号
  •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2022-01-06
  • 发布日期 2022-01-06
  • 文件标题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石家镇
  • 有效性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石家府发〔2021〕39号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现将《石家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 

石家镇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我镇防汛抗旱抢险、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突发性风、雨、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3.工作原则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防汛抗旱以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依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办,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设立前线防汛办。有关单位、部门应根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办,负责本行业、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防汛办

设立石家镇政府防汛办,负责领导组织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办事机构镇防汛办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下属水利林业科室。

2.防汛办组织机构

防汛办由镇长徐刚同志任指挥长,分管水利林业工作的分管领导王秀蓉同志任副指挥长,各分管领导、党政办、财政所、安监办、民政办、派出所、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为指挥部成员。

3.防汛办职责

防汛办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定防汛抗旱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洪减灾措施,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各单位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安全检查,组织调配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4.防汛办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协调,负责防汛抗旱有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镇水利站:负责防汛抗旱督导及镇属重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全镇抗洪灾害各项应急预案,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给行政首长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工程运行安全,搞好洪水调度,负责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计划。

镇人武办:负责防洪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抗洪抢险等工作。紧急情况下要担负起抗洪抢险、营救群众、抢救国家财产和群众财产等重大抗洪任务。

镇应急办:负责全镇工矿企业的防洪抢险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企业防洪抢险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防洪抢险安全预案并组织实施及抢险救灾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全镇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使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和调拨工作,确保抗洪抢险物资、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镇民政办: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分配,做好洪涝灾害的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工作,严厉打击抗洪抢险中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火打劫等不法分子,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防汛抗旱紧急期间协助防汛办组织好群众撤离和转移,对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与抗旱、供水工程的犯罪分子,要进行严厉打击。负责全镇交通干线、公路、桥涵及防汛道路的畅通,做好暴雨时道路清障工作,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人员、物资、设备顺利抵达灾区。紧急抢险时,保障运送防汛抗旱抢险人员、物资和紧急撤离群众车辆的调度。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防汛、抗洪、排涝、抗旱的督导工作。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镇林业站:协助清除河道防洪区内阻水林木和危及水库、渠堤、塘坝安全的林木,做好林区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控制疫情的发生。

镇电信所:负责为重点防汛抗旱通讯提供保障服务,确保汛情及防汛抗旱指令的及时准确传递。

镇供电所:负责汛期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重点工程的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防汛办、重点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所有成员单位要在防汛办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服从大局,明确责任,齐心协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时机。

5.镇防汛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镇党委、政府的指示,承办防汛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辖区内主要河流防洪预案的编制、审查;编制完善防暴雨预案,组织、协调各村(社区)、各单位实施防汛抗旱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镇防汛抗旱部署和决策意见,供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防汛抗旱重大事故和表彰先进。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要求

进入汛期,各级各部门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防汛办负责防洪调度,防汛办各成员单位应按在防汛办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政府和防汛办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防汛办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指。任何个人发现堤防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2.指挥和调度

出现洪涝灾害后,防汛办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防汛办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防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防汛办要立即派出技术指导组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请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协助,并成立前线指挥部。

3.抢险救灾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防汛办或包工程责任人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防汛办和包工程责任人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区防指指挥决策。防汛办应迅速调集全镇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主要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订的抢险预案进行,主要由专业抢险队实施。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办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镇政府和防汛办要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办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护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措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出现洪涝灾害后,镇政府以及相关各村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防汛办和相关各村应按照镇政府和上级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对转移的群众,由镇政府和有关村负责提供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出现洪涝灾害后,镇政府和防汛办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镇政府可紧急动员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洪涝灾害后,防汛办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镇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镇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6.防洪工作评价

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防汛办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