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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27R/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2-01-14
  • 发布日期 2022-01-14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杉岭乡
  • 有效性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2、负责乡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按照职责范围,负责乡辖区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乡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区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3、发展镇村经济,管理乡村自有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乡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镇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防灾和抢险工作。4、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下设机构13个,其中包括7个行政机关,分别是人大办、党群办、党政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财政办、应急平安办、规划环保办;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服务中心。

(三)人员情况。我乡核定编制数50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行政单位在职人员24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9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5.07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25.0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09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4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7.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36万元,农林水支出283.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4.3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5.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3.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8.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5.92万元,比2021年减少2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9.93万元,比2021年或减少103.8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5.99万元,比2021年增加7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村干部报酬纳入项目,主要用于人大活动及会议支出、意识形态宣传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应急、综治维稳安全事务、集镇维护管理、环卫支出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病虫害控制以及村干部报酬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减少3.65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政府基金收入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27.1万元,比2021年减少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相同;公务接待费16.8万元,比2021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比2021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7.49万元,比上年增加1.91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新进,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5.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其中有1辆不在编制内),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环卫消防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电动,1辆不在编制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静    电话:023-7964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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