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杉岭乡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通知
杉岭府发〔2026〕7号
关于印发《杉岭乡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的通知
乡级各部门、各村(社区):
现将《杉岭乡森林防火扑救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杉岭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杉岭乡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的灾害事故,对生态环境、经济建设影响重大,是我乡保安全,确稳定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区委、区林业局对森林防火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一、林区基本情况:全乡幅员面积53.47平方千米,有林地面积5.46万亩,森林覆盖率65%;林地分散,乡内山高坡陡,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农户散居;农民在林区的生产、生活及祭祀等活动频繁,极易引起森林山火;加之防火设施简陋,扑火队伍不足,扑火工具落后,防火任务十分艰巨。
二、扑救原则
(一)坚持就近组织原则,以本林区及发生地自救为主,外地支援为辅。各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火灾消灭在初始状态。
(二)扑救森林火灾实行专业扑火队与群众扑救组织相结合,各村委、支部要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扑救且指挥扑救。
(三)乡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扑救工作提供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一)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由乡政府乡长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电话:79649001。
(二)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和监督有关森林防火法规的实施,检查、监督和指导各部门森林防火工作。
2.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检查本乡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4.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救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5.组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通报防火工作情况,配合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6.组织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7.组织培训专业人员。
8.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布置工作,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四、严格森林防火工作制度,作好应急措施。
严格火源管理,对重点村区落实专人负责,对扑火队伍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准备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地赶赴现场并参与一起扑救。
五、森林火灾的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乡、村查无火情隐患后,方可撤除看守人员。
六、对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功人员进行宣传表彰,予以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森林火灾扑救不积极参与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视其情节从严从重惩处。对发生森林火灾的直接责任人,根据《森林法》、《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乡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79649001
黔江区杉岭乡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 2026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