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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774/2023-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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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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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3-07-27
  • 发布日期 2023-07-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市镇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社区网格疫情防控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2年,我单位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独立核算单位1个,我镇内设机构17个,含10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党群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财政办、应急办、人大办、行政综合执法;7个事业站所,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特色产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水市镇2022年度收入总计3160.76万元,支出总计3160.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93万元,降幅9.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水市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316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93万元,降幅9.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0.67万元,占97.7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0.09万元,占2.22%。

3.支出情况。水市镇2022年度支出合计316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93万元、降幅9.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24万元,占41.89%;项目支出1836.76万元,占58.11%。

4.结转结余情况。水市镇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26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支付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60.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3.93万元,降幅9.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区财政局追加和调剂的专项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水市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6.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72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抗旱等专项补助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5.97万元,增长113.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了农村公路建设、自然灾害救灾、烤烟产业发展、土地宜机化整治、撂荒地复耕复种以及蚕桑产业发展等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09万元。

2.支出情况。水市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79万元,增幅3.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追加退耕还林工程等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6.06万元,增长118.56%。主要原因财政追加农村公路建设、自然灾害救灾、烤烟产业发展、土地宜机化整治、撂荒地复耕复种以及蚕桑产业发展等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水市镇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26万元,降幅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加快。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82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89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支付行政管理相关支出及产业发展等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7.07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乡镇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5.99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88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92.11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招录工作人员。

(5)节能环保支出369.16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49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支付重庆市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生态护林员管护及退耕还林工程等资金。

(6)农林水支出1334.38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4.72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支付农业生产救灾、森林资源管护、  松材线虫防治、农村公路硬化、土地宜机化整治等项目资金。

(7)交通运输支出226.76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76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支付。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12万元,占比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在库市场主体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60.66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新招录工作人员。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6.59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及2020年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金土工程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市镇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9.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8万元,降幅0.46%。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伙食补助、医疗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34.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镇党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强化支出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降低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开支单位水电费、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广告宣传费用、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网络报刊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其他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43万元,降幅62.74%,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及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项目资金减少。本年支出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46万元,降幅89.9%,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及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等项目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3万元,增幅47.06%,主要原因是旧公务车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新购了一辆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88万元,增幅120.94%,主要原因是旧公务车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新购了一辆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水市镇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水市镇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1辆,12.88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8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旧公务车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新购了一辆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88万元,增幅100%,主要原因是旧公务车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新购了一辆公务车。

水市镇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日常维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50.3%,主要原因是镇党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水市镇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7.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级各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区外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万元,下降20.22%,主要原因是镇党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区两级关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支出数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水市镇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12.88万元,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17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7元,车均购置费12.88万元,车均维护费1.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水市镇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万元,降幅55.51%,主要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万元,降幅40.89%,主要是本年度新招录人员培训及事业工勤转岗培训人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单位水电费、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广告宣传费用、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网络报刊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费、工会经费、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4万元,降幅6.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水市镇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5项,涉及资金1836.7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11400022P000099

自评总分:

99.90



项目主管部门:

927-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

财政归口处室:

010-乡财科

部门联系人:

陈雪辉

联系电话:

19112210553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5,678,838.39

32,496,994.75

32,264,079.99




其中:财政拨款

15,678,838.39

32,496,994.75

32,264,079.99

99

10.00

9.9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确保镇政府、各村(社区)正常运转。
2.在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工作方针,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发展。
3.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教育和组织发展。
4.加强农业发展,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5.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6.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8.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1.确保镇政府、各村(社区)正常运转。
2.在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工作方针,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发展。
3.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教育和组织发展。
4.加强农业发展,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5.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6.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8.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1.确保镇政府、各村(社区)正常运转。
2.在本辖区内宣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工作方针,推动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的发展。
3.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员教育和组织发展。
4.加强农业发展,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5.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6.开展社会主义与法制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7.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8.依法管理乡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努力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定性

1

0

100

5

5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做到高质高效。


定性

1

0

100

5

5




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完成编制收入预算、规范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年中预算过程按照预算金额严格执行。


定性

1

0

100

10

10




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村(社区)运转有效


定性

1

0

100

15

15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实现待遇留人、政策留人、情感留人,确保人力资源可持续,留住人才。


定性

有所增加

1

0

100

10

10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5

96

0

100

15

15




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率

%

100

100

0

100

10

10




提高决策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兴趣。


定性

有所增加

1

0

100

10

10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100

100

0

100

5

5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应编尽编


定性

1

0

100

5

5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46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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