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市镇开展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市府发〔2026〕8号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市镇开展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中心、大队: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水市镇开展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0日
水市镇开展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纪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限额以下小微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集中整治小微工程承发包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建设环境,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聚焦我镇限额以下小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小微工程”)立项审批、承发包、施工管理、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项目监管薄弱、程序不规范、廉洁风险突出等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全面起底存量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完善立项、竞价、备案、变更、验收、支付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倒查,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我镇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成立水市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组 长:李方文 党委书记
张 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汪 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邵艳云 党委副书记
陈光祥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郑东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许朝兰 副镇长
罗 勇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方 敏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曾 俊 党委委员、宣统委员
成 员:刘玉山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主任
毛 珊 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侯 芳 民生服务办公室主任
杨爱军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 跃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周成富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李林合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由杨爱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督导检查等。
二、整治范围
2020年以来我镇各办、站、所以及村(社区)开展的房屋市政、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领域所有小微工程(含正在实施的项目),具体包括: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
三、整治重点
(一)决策程序不规范
项目发包、款项支付等未履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程序;虚报项目、重复立项、拆分项目规避监管等;未按法定程序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
(二)工程发包不合规
未按相关要求发包、应公开未公开、应竞价未竞价、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指定发包、“招小建大”、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虚报造价等违规行为;通过化整为零或虚构应急项目等规避公开招标;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违法发包、分包以及转包、评标专家收受他人财物以及违规私下接触当事人等违规违法行为。
(三)施工监管不到位
无资质施工、偷工减料、质量安全隐患等;现场管理混乱、签证不实、变更随意等;虚增工程量、虚假监理、虚假审计或者过度依赖中介公司的监理、审计结果,验收走过场等。
(四)资金管控不严格
超合同付款、未验收先付款、“白条”入账、套取资金、截留挪用等。
(五)履行职责不担当
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监管缺位、责任悬空,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搞利益输送、漠视群众诉求、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等。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台账管理
各科室、村(社区)要动态更新项目台账、问题整改台账、问题线索台账,实行全过程追踪管控。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定期会商机制,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二)强化人员保障
镇工作专班将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科室、村(社区)抽调业务熟练人员,充实专项整治工作队伍,统筹开展监督检查及下沉督导工作,被抽调人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人员到位、履职尽责。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前完成)
1.各科室对2020年以来实施的小微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项目台账(详见附件1)。
2.对照整治重点逐项自查,形成问题整改台账(详见附件2),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
(二)监督检查与线索核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
1.科室自查: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小微工程,逐个核查审批程序、发包方式、合同内容、施工情况、签证情况、验收情况、付款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问题报工作专班。
2.纪检督导:镇纪委对各科室排查情况进行督导,及时汇总相关问题并上报。
3.线索核查:全面起底信访举报、巡察审计、财政检查中涉及的小微工程领域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统一归口管理(详见附件3)。
(三)集中整改阶段(10月底前完成)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不同类型和问题严重程度予以分类处置、限期整改、销号管理。
(四)建章立制与巩固提升阶段(11月底前完成)
1.迭代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镇限额以下小微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工作制度;各相关科室要制定或细化小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规定,确保全流程有章可循。
2.提档升级工作标准: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项目信息、发包结果、施工变更、验收付款、审计结算等公示公开,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水市镇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二)严实工作作风
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定性、宽严相济,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跑风漏气”,确保数据真实、核查公正。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科室、村(社区)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典型案例、经验做法,镇工作专班及时汇总通报。
附件:1.《限额以下小微工程统计台账》
2.《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整改台账》
3.《限额以下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