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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35774/2026-00064
  • 发文字号 水市府发〔2026〕22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6-06-04
  • 发布日期 2026-06-08
  • 文件标题 关于印发《黔江区水市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市镇
  • 有效性

关于印发《黔江区水市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水市府202622

黔江区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黔江区水市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各室、办、中心、大队:

《黔江区水市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黔江区水市人民政府

202664

黔江区水市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防范化解水市镇洪涝、干旱灾害风险,规范全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流程,健全“防、抗、救、治”全链条工作机制,有效应对辖区内洪水、干旱及次生衍生灾害,快速、有序、高效开展抢险救灾、群众转移、灾后恢复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结合水市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黔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黔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水市镇地理环境、水文特征、灾害特点编制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常态减灾、非常态救灾统一,实现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单一灾种应对向综合减灾、损失管控向风险防控转变。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统一指挥、分级管控、属地为主、村社落实,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坚持依法防控、军民协同、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充分调动镇村两级力量、社会力量,协同开展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市镇行政区域内洪涝灾害、干旱灾害的日常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恢复等全流程工作,同时覆盖辖区内洪水、极端天气、人为因素等引发的河道险情、山塘水库隐患、边坡滑坡、低洼内涝、供水短缺、水质污染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5 灾害分级

参照区级标准,结合乡镇处置实际,将辖区水旱灾害分为洪涝、干旱两类,分级标准对接区级四级体系:

洪涝灾害: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个等级;

干旱灾害:分为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个等级。

灾害具体分级指标、判定标准严格参照《重庆市黔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附件1执行。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为统筹推进全镇防汛抗旱工作,成立水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全面负责辖区防汛抗旱、险情处置、救灾安置、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

2.1 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李方文  党委书记

张  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陈光祥  政法委员、副镇长

邵艳云  委副书记

曾  俊  宣统委员

成    员:各村(社区)驻村领导、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镇级各室、办、中心、大队负责人,镇级相关派驻部门工作人员。

2.2 指挥部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市、区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部署,统筹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应急处置措施,压实各级防汛抗旱责任。

2. 负责辖区水旱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应急演练、物资储备等日常防控工作。

3. 研判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启动、调整、终止镇级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全镇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应急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

4. 对接区级防指及各职能部门,上报灾情、险情信息,争取应急物资、队伍、资金支援,统筹灾后恢复重建、群众救助、隐患复盘整改等工作。

5. 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应急演练,落实工作督查、责任考核与追责问责。

2.3 指挥部办公室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管理岗),为镇防指日常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日常统筹协调工作;修订完善镇级应急预案、村级处置方案;开展隐患排查、信息监测、数据统计、资料归档;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灾情、险情信息收集、核实、上报、传达;组织防汛抗旱培训、演练;管理镇级应急物资、救援队伍;对接区级防办,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村级工作体系

各村(社区)成立村级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组长,驻村工作人员、村组干部、网格员、党员志愿者、巡逻队员为成员。负责辖区日常隐患巡查、预警传达、群众宣传、先期处置、人员转移、灾情上报、物资管理等基础工作,落实网格化防汛抗旱责任。

2.5 应急处置工作组

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或发生较大险情灾情时,镇防指成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工开展抢险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办、平安法治办(应急管理岗)牵头,负责信息汇总、指令传达、会务统筹、后勤保障、对接上级部门。

2.抢险救援组:由镇综合执法大队、民兵队伍、各村应急力量组成,负责险情处置、人员搜救、被困群众转移、隐患封堵等抢险工作。

3.隐患巡查组: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岗)牵头,各驻村领导、村组干部、网格员组成,负责河道、山塘、水库、低洼地带、边坡危岩、在建工程、老旧房屋等重点区域巡查排查。

4.安置保障组:由镇民政、社保、文旅等岗位人员组成,负责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生活物资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对接镇卫生院,负责伤员救治、灾区消杀、疫情防控、卫生健康保障工作。

6.治安维稳组:对接辖区派出所,负责交通管制、现场警戒、秩序维护、舆情管控、安全保卫工作等。

7.灾情统计组:由镇平安法治办(应急管理岗)、便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岗)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核查受灾面积、受损设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做好灾情汇总上报。

三、预防预警

3.1 风险源识别与隐患排查

建立镇村两级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实行“日常巡查、汛期严查、旱期细查、隐患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制度。重点排查辖区河道、山坪塘、小型水库、低洼居民区、边坡危岩、道路交通、在建工程、老旧房屋、饮水工程、农田灌区等风险点位,精准识别洪涝、干旱、地质次生灾害风险,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

3.2 信息监测及报送

1.气象水文信息:镇防办专人对接区气象局、区水利局,实时监测雨情、水情、旱情,第一时间接收预警信息并转发至各村(社区)及相关工作人员。

2.工程隐患信息:辖区山坪塘、水库、河道、饮水工程等管护人员,常态化监测工程运行情况,发现险情立即上报,严格落实30分钟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上报要求。

3.灾情险情报送:各村(社区)发现水旱灾情、险情后,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并上报镇防办;镇防办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区防办。洪涝灾害每日汇总上报动态,重大灾害按要求高频续报;干旱灾害定期上报旱情发展及处置情况。

3.3 预防准备

3.3.1 组织准备

汛前完成镇村两级防汛抗旱组织架构、人员调整,落实党政领导“双值班”、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网格员岗位职责,公示防汛抗旱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人、覆盖到位。

3.3.2 工程准备

汛前完成辖区河道清淤、沟渠疏通、堤坝加固、山塘水库隐患排查整治,修复水毁工程;对病险水利工程、低洼区域、边坡隐患点落实专项防控措施,必要时采取空库运行、降低水位、围挡防护等措施;督促在建涉水工程、基建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旱期全面排查饮水管网、灌区设施,做好水源保护、蓄水保水工作。

3.3.3 预案准备

镇、村两级结合辖区风险特点,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简易处置方案,针对性制定极端暴雨、突发山洪、水库险情、持续干旱等应急处置措施,常态化开展预案培训和实战演练。

3.3.4 队伍准备

组建镇级应急抢险队伍、村级志愿抢险队伍,整合民兵、党员、网格员、志愿者力量,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抢险技能培训,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够快速集结、高效处置。

3.3.5 物资准备

按照“足额储备、分类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核查”原则,储备编织袋、铁锹、救生衣、手电筒、雨衣雨鞋、抽水设备、应急饮用水、食品、帐篷等防汛抗旱物资;各村(社区)设置物资存放点,储备基础应急物资,建立物资台账,定期更新补充,确保应急可用。

3.3.6 督查检查

实行村级自查、镇级抽查的督查机制,重点检查责任落实、隐患整改、预案完善、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值班值守等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销号。

3.4 预警分级

对接区级标准,辖区水旱灾害预警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为: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涵盖山洪、河道洪水、城市内涝、工程险情、农业干旱、饮水干旱等各类预警类型。

3.5 预警发布与解除

镇防办严格对接区级预警会商、发布机制,接收区级各类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通过微信群、广播、入户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全覆盖推送至各村(社区)、重点点位责任人、网格员及群众。当险情、旱情消除,区级发布预警解除通知后,同步终止辖区预警响应,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6 预警行动

3.6.1 镇级行动

接到预警信息后,镇防指立即启动预警值守,班子成员分片下沉一线,组织开展全域隐患排查;调度应急队伍、物资前置待命;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提前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准备;实时研判灾情发展,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3.6.2 村级行动

各村(社区)全员到岗到位,实行24小时巡查值守,对低洼地带、老旧房屋、山塘水库、边坡危岩、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开展重点排查盯守;及时入户宣传预警信息,引导群众做好避险准备,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转移人员。

四、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结合灾害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全镇水旱灾害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严格对接区级响应启动标准执行。

4.2 先期处置

各村(社区)、网格点位、工程管护单位是先期处置第一责任主体。灾情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自救互救、现场警戒、隐患管控、人员疏散转移,阻断风险蔓延;洪涝灾害重点做好排涝、避险、搜救工作,干旱灾害重点做好水源调度、应急送水、保人饮、保春耕工作;同步收集灾情信息,第一时间上报镇防办,镇级各部门快速联动开展先期处置指导工作。

4.3 启动条件

严格参照《重庆市黔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4.3条款中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结合我镇辖区雨情、水情、旱情、工程险情、人员受威胁情况、道路设施受损情况,由镇防指研判对应响应等级。

4.4 启动程序

1. Ⅰ、Ⅱ级应急响应:由镇防办核实灾情后提出启动建议,报镇主要领导审核,上报区防办,严格按照区级指令执行启动、管控工作,镇级全员待命、全域防控。

2. Ⅲ级应急响应:由镇防办提出启动建议,报镇防指副指挥长、指挥长审核同意后启动,全镇重点区域进入应急处置状态。

3. Ⅳ级应急响应:由镇防办研判后提出启动建议,报镇防指分管领导同意后启动,开展局部应急处置、隐患管控工作。

4.5 响应措施

4.5.1 Ⅰ、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镇党委书记、镇长双指挥长坐镇统筹全镇应急处置工作,全体班子成员分片包村、下沉一线,各工作组全员在岗、集中办公,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动态研判。

2.启动全域防控机制,开展雨情水情旱情滚动会商,精准划定危险区域,制定人员转移、工程调度、隐患封堵、交通管制、供水保障等专项方案。

3.集结镇级应急队伍、民兵、志愿者开展抢险救援,对接区级消防、武警、专业救援力量支援,统筹全镇应急物资统一调度使用。

4.对全镇低洼地带、河道沿岸、边坡危岩、老旧房屋等危险区域群众全面转移,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实行“一对一”帮扶转移,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

5.落实交通管制、危险区域警戒、停水停电管控等措施,暂停危险区域生产、施工、出行活动,严防次生灾害。

6.设立临时安置点,保障受灾群众饮食、住宿、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需求,开展伤员救治、灾区消杀、秩序维护、舆情管控工作。

7.实时汇总灾情动态,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4.5.2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镇分管副指挥长坐镇指挥,相关班子成员带队下沉受灾区域,各工作组全员到岗,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2.针对受灾区域开展专项会商研判,精准排查风险隐患,制定针对性抢险、转移、抗旱、保供方案。

3.集结应急队伍开展现场抢险、人员搜救、隐患处置,按需调度应急物资,必要时申请区级支援。

4.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安置,落实临时生活保障,开展医疗救护、环境消杀、治安维稳工作。

5.持续跟踪灾情变化,动态上报工作进展,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管控。

4.5.3 Ⅳ级应急响应措施

1.镇分管领导统筹处置工作,相关部门、涉事村社全员在岗,开展局部隐患排查和先期处置。

2.开展简易会商研判,紧盯局部雨情、水情、旱情,针对性落实排涝、护堤、保水、送水等防控措施。

3.对局部危险区域群众进行疏散避险,管控风险点位,防止灾情扩大。

4.做好灾情统计、信息上报,常态化巡查值守,随时做好升级响应准备。

4.6 响应调整和终止

镇防指根据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动态变化,实时研判灾害形势,对应急响应级别进行提级、降级调整。当灾害过程结束、隐患全部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原响应启动层级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4.7 后期处置

1.恢复重建:灾情结束后,镇村两级快速开展水毁道路、水利、供水、电力、农田等基础设施修复,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社会救助:精准摸排受灾困难群众,落实临时救助、物资帮扶、生活保障等政策,对接社会捐赠帮扶,做好受灾群众安抚工作。

3.征用补偿:对抢险救灾期间征用的物资、设备、机具等及时归还,按政策依规予以补偿,对临时占地、取土、林木损毁等及时补办手续、完成复垦补种。

4.保险理赔:主动对接保险机构,协助受灾群众、经营主体开展灾情核查、定损理赔工作,减少群众损失。

5.复盘评估:应急处置结束后,镇防指组织开展灾情复盘、处置评估,总结经验、查找短板,针对性完善预案、补齐防控漏洞。

五、应急保障

5.1 制度保障

健全镇村两级防汛抗旱值班值守、隐患排查、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应急处置、复盘整改、责任追责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实现防汛抗旱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闭环化管理。

5.2 通信保障

依托手机、微信、广播、固定电话等多元渠道,建立全天候通信保障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工作指令、灾情信息快速传递;极端天气下优先保障应急通信畅通,确保镇村联络无盲区。

5.3 队伍物资保障

常态化建强镇级专职、兼职应急抢险队伍和村级志愿队伍,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实操演练。规范镇级应急物资仓库、村级物资存放点管理,足额储备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生活保障物资,建立台账、定期盘点、及时补充,确保应急随时调用。

5.4 交通运输保障

常态化排查养护辖区道路、桥梁,应急状态下快速清理道路障碍、疏通抢险通道;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交通管制、车辆调度工作,保障抢险人员、物资、设备运输畅通。

5.5 医疗卫生保障

镇卫生院组建应急医疗小队,负责灾区伤员救治、紧急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监测、环境消杀、群众健康宣教工作,杜绝灾后疫情发生。

5.6 供电保障

对接辖区供电部门,常态化排查线路、设备隐患,汛期、旱期优先保障抢险现场、安置点、重点区域电力供应,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快速恢复供电。

5.7 治安保障

联动辖区派出所,做好灾害现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巡逻、秩序维护工作,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扰乱秩序等行为,保障灾区社会稳定。

5.8 经费保障

镇财政统筹安排防汛抗旱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隐患整治、物资储备、应急演练、抢险救灾、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9 社会动员保障

应急状态下,统筹动员党员、志愿者、辖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物资转运、群众安置、灾后帮扶等工作,形成全民防汛抗旱工作格局。

5.10 技术保障

对接区级水利、应急、气象专家,依托区级防汛抗旱技术支撑,为辖区隐患整治、工程调度、抢险处置、抗旱保供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5.11 避难场所保障

依托镇政府、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学校、闲置公共场地等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完善避难场所标识、基础设施、生活物资储备,明确管理责任人,保障受灾群众临时安置需求。

六、培训与演练

1. 常态化培训:每年汛前、汛后至少组织1次全镇防汛抗旱专题培训,覆盖镇村工作人员、网格员、抢险队员、管护人员,重点培训预警识别、隐患排查、人员转移、抢险技能、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内容。

2. 实战化演练:1-2年组织1次全镇综合性防汛抗旱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山洪避险、人员转移、水库抢险、抗旱送水等专项演练,提升镇村两级应急处置、协同联动、群众避险能力。

3. 复盘整改:每次培训、演练后及时复盘总结,梳理问题短板,优化处置流程,完善预案措施。

七、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水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原则上每5年全面修订一次。若出现法律法规更新、上级预案调整、辖区风险变化、机构职责调整、演练及实战处置发现重大问题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村级简易处置方案,报镇防办备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水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应急管理岗)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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