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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7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511202512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单位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单位以提升公开质量、优化政务服务为目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公开方式,各项工作较上年度取得显著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结合我镇2025年实际,全年累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通过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61条,村(社区)委村务公开栏95条,内容涵盖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涉农补贴、社会救助等多个方面,同步动态更新领导信息、镇街简介、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流程等核心栏目,严格遵循法定公开要求,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并发布了《重庆市黔江区水市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年版)》,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接收渠道、办理流程、承办机构等。我镇全年无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们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来抓,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并压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统筹协调、责任科室牵头落实、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要求深度融入业务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健全监督保障:建立了“日常监督+定期评估+整改提升”的全流程监督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指标,通过季度通报、问题台账管理等方式,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传导工作压力。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分析问题,部署任务,确保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既不缩减应公开事项,也不泛化公开范围,保障公众全面、准确获取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水市镇板块,专人负责专栏集约化维护,按要求完成各类信息更新发布,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排查校准,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布局,设置“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四大功能分区,配齐相关设施、备齐公开资料,为群众便捷获取信息提供有力支撑。着力构建多渠道、同源发布的政务公开网络,打通信息抵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致力于破解政策文件“看不懂、用不上”的难题,推动政策解读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丰富解读形式:在做好文字解读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一图读懂”、简明问答、情景动画、短视频、政策解读会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拓展解读场景:推动解读深入基层一线,通过“田间课堂”、走进村(社区面对面宣讲方式,将产业扶持、民生保障等政策精准送达目标群体,变“被动解答”为“主动送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调整补充政务公开工作专班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经费投入与人员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责任科室、村(社区)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计入年度综合考评。镇党委、纪委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以检查为牵引,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一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和精准性有待加强:部分领域信息仍存在“重程序、轻实质”或“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与群众个性化、场景化的信息需求匹配度不够高。二是公开形式的吸引力和传播力有待提升:政策解读的生动性和创新性仍需加强,运用新媒体技术和语言进行传播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三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与服务效能不足。部分公开信息聚焦群众生产生活核心需求不够,与民生保障、乡村发展等高频关切关联度不高,对群众急需了解的关键政策细节、办事流程节点等信息呈现不够详尽,导致群众查找、获取实用信息的便捷性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服务支撑作用。四是平台建设与运维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线上线下公开平台的统筹管理不够到位,部分栏目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频次不规律的问题,个别公开内容与实际工作推进不同步,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推进以下工作:我们将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锚定标准化、规范化、实用化建设目标,秉持“利企便民、安全有序”原则,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政策落地、政府治理和群众办事。一是聚焦民生需求,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生育、入学、就业、养老、医疗、经营等群众高频办事事项,系统梳理整合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构建“一件事”主题服务专区,实现关联信息一站式汇聚、精准化呈现,让群众便捷获取所需信息,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二是夯实能力根基,练好队伍建设“基本功”:定期组织开展覆盖全系统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案例研讨,重点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应对能力和新媒体运用能力。通过评比表彰、经验交流等方式,激发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内生动力。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细化审核流程、明确审核责任,坚决杜绝表述错误、隐私泄露等问题,筑牢信息安全防线。三是强化基层赋能,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延伸政务公开服务触角,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等场所,推进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办事指引、申请接收等便民服务功能,让政务公开服务直达基层、贴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镇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2025年,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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