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乡的主要职能是: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国家政策,发挥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我乡内设机构13个,含7个行政机关,分别是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应急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管理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特色产业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094.43万元,支出总计2,094.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2.90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对我单位追加的专项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070.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24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对我单位追加的专项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0.4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4.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094.4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90.44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对我单位追加的专项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87.43万元,占56.7%;项目支出907.00万元,占43.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4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4.4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2.90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对我单位追加的专项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8.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9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对我单位追加的专项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9.94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资金,分别是:水田乡石郎村片区脆红李基地管护项目240万元、脆红李产业扶持项目59.98万元、重庆市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56.89万元、黔江区水田乡生态栽培食用菌综合利用项目90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22万元、丧葬抚恤费用41.17万元、养蚕大棚雪灾救灾21.4万元、入户道路硬化项目16万元、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1.11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0万元、2022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9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11.47万元、“雪亮工程”建设使用费7.46万元、黔江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6.84万元、黔江区高标准桑园示范片建设项目6.6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地质灾害)6.51万元、黔江区2022年蚕桑产业发展6.01万元、农村垃圾治理5.77万元、2021年农村道路劝导经费5.76万元、村级运转经费提标资金5.52万元、水田乡天然林保护森林资源管护资金扶贫专户资金5.22万元、防汛抗旱救灾5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6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对我单位追加的专项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3.94万元,增长70.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的专项资金和年中追加的专项资金大部分实现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5.6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的专项资金实现了支付,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9.91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00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67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1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年中追加安排免费开放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8.12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86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年中追加安排丧葬抚恤费用支出、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79.91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6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
(5)节能环保支出96.65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24万元,增长620.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年中追加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支出、天然林保护森林资源管护资金支出、重庆市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项目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
(7)农林水支出772.25万元,占3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5.87万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年中追加安排水田乡石郎村片区脆红李基地管护项目240万元、黔江区水田乡生态栽培食用菌综合利用项目90万元、产业扶持项目59.98万元、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50万元、森林资源管护30万元、养蚕大棚雪灾救灾21.4万元、入户道路硬化项目16万元、2021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1.11万元、2021年村(社区)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10.59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0万元、黔江区2022年蚕桑产业发展8.36万元、农村垃圾治理8万元、黔江区高标准桑园示范片建设项目6.6万元、农业生产救灾资金5.18万元、防汛抗旱救灾5万元等。
(8)交通运输支出3.0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2年普通公路建设“以奖代补”市级补助预拨资金。
(9)住房保障支出57.88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提高。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51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20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增,年中追加安排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8万元、水田乡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1万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支出5.81万元、第一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支出0.7万元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84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调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27.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开支略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20万元,下降90.8%,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对我单位追加的专项资金减少。本年支出2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07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对我单位追加的专项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决算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我乡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度我乡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2022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预算保持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决算有所下降。
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4.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预算有所下降。与上年支出数基本一致,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保持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1,21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7.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强化会议支出管理,严格遵守会议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是强化培训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培训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0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相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处置本乡突发事件等工作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6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6项(含1个整体绩效和65个项目绩效),涉及资金2117.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较好,自评结果为“优”的项目占100%,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实施后达到了预期目的,满足了群众需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整体自评 |
项目 编码 |
50011400022P000094 |
自评总分 |
99.80 |
||||||||||||||||||
项目主 管部门 |
922-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 |
财政归 口处室 |
010-乡财科 |
部门 联系人 |
张晓燕 |
联系电话 |
79572128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3,963,088.21 |
21,558,084.27 |
21,179,061.3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3,963,088.21 |
21,558,084.27 |
21,179,061.37 |
98 |
10.00 |
9.8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民生民本为重点,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
通过预算执行,保障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待遇按时发放,保障乡政府和村级工作正常运转,促进经济发展,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 |
95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 |
9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 |
% |
≥ |
95 |
98 |
0 |
100 |
10 |
10 |
|||||||||||||||
支出节约率 |
% |
≥ |
5 |
6 |
0 |
100 |
10 |
10 |
|||||||||||||||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的评价 |
定性 |
良 |
1 |
0 |
100 |
10 |
10 |
||||||||||||||||
群众权益保障率 |
% |
≥ |
95 |
100 |
0 |
100 |
5 |
5 |
|||||||||||||||
环境卫生情况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10 |
10 |
||||||||||||||||
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 |
% |
≥ |
90 |
100 |
0 |
100 |
5 |
5 |
|||||||||||||||
群众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0 |
98 |
0 |
100 |
5 |
5 |
|||||||||||||||
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格率 |
% |
≥ |
90 |
100 |
0 |
100 |
5 |
5 |
|||||||||||||||
支付进度 |
定性 |
良 |
1 |
0 |
100 |
5 |
5 |
||||||||||||||||
资金的结余率 |
% |
≥ |
10 |
10 |
0 |
100 |
5 |
5 |
|||||||||||||||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水田乡石郎村片区脆红李基地管护项目 |
项目编码 |
50011422T000002455802 |
自评总分 |
100.00 |
||||||||||||||||||
项目主管部门 |
922-重庆市黔江区水田乡 |
财政归口处室 |
010-乡财科 |
部门 联系人 |
冉庭元 |
联系电话 |
79572128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2,400,000.00 |
2,400,00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2,400,000.00 |
2,400,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带动石郎、大塘村580户(其中脱贫户131户)农户增收500元以上,务工总收入达70万元。 |
带动石郎、大塘村580户(其中脱贫户131户)农户增收500元以上,务工总收入达70万元。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
管护脆红李基地 |
亩 |
≥ |
3000 |
3000 |
0 |
100 |
25 |
25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5 |
25 |
|||||||||||||||
带动周边农户就业 |
人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收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 |
≥ |
95 |
98 |
0 |
100 |
10 |
10 |
|||||||||||||||
管护补助标准 |
亩 |
= |
800 |
800 |
0 |
100 |
10 |
1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地址:黔江区水田乡水田居委一组
邮编:409021
联系人:张晓燕、周仕进
联系电话:023-7957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