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汛期文物安全应急预案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汛期文物安全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相关办、站、所、中心: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汛期安全巡查工作的通知》(黔江防办〔2021〕2号)文件要求,现印发《水田乡2021年汛期文物安全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2021年汛期文物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汛期文物的保护,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本辖区内文物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产生的突发事件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消除突发事件而带来的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王 艳 乡长 17784051933
副组长: 龚明锦 政法书记 13908279313
田维富 宣统委员 18908279841
成 员: 黄胜业 派出所所长
李平原 应急办主任
谢庭军 平安办主任
陈艾云 文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胜尧 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文武 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珊珊 龙桥村文物巡查员
彭艳芳 水田社区文物巡查员
马先琼 大塘村文物巡查员
下设文物点安全应急处置办公室,由陈艾云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快速响应,沉着果断应对,减少对文物点造成危害。
2.加强预防,提前消除隐患,减少突发事件发生。
3.属地负责,就地就近处置,控制突发事件发展蔓延。
4.依法管理,规范预警抢险,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效能。
三、村级文物巡查员工作职责
1.加强对本村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巡查、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文物事件调查。
2.协助负责汛期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发现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擅自违章建设的项目,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信息及善后处置工作,依法保障汛期文物安全。
四、应急保障
1.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和通信联络。
2.建立突发事件储备物资,落实专人管理,
3.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人员,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落实值班人员,保障24小时通讯畅通。
值班电话:023-7957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