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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768888318G/2026-0005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公文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6-03-20
  • 文件标题 关于实施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方案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水田乡
  • 有效性

关于实施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方案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方案


为有效发现、制止和强制拆除禁止乱占耕地建房建筑,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乡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强化管控力度,特成立水田乡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成立禁止乱占耕地建房巡查队4个,各联系村班子成员任队长;带领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人员分组分区域定人员网格化负责辖区禁止乱占耕地建房巡查工作、违法建设行为的劝导和制止,并将巡查管控情况及时报告办公室汇报统计。

二、管控目标

按照“清理过去,管住当前、着眼未来”的工作原则,通过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管控工作,促进依法、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无反弹、不回潮,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三、管控重点

全乡重点及实事项目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的禁止乱占耕地建房。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

采取悬挂横幅、发公开信、橱窗专栏等形式,宣传违法用地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依法用地的观念,引导群众支持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强化源头防控

通过“多规合一”,做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衔接,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保障居民建房用地指标。规范个人自建房管理,疏导群众建房刚性需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禁止乱占耕地建房。

(三)做到“四必拆”

坚持做到“四必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包括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必须拆除;严重影响村乡规划的必须拆除;严重影响道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必须拆除。

(四)建立信息报告机制

全乡范围内建立禁止乱占耕地建房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是完善乡、村、组管控网络,乡禁止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乡范围内的禁止乱占耕地建房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和信息登记汇总;二是禁止乱占耕地建房巡查网格人员负责每日巡查职责区域,发现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乡禁止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有报必查、署名必复,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做好登记,作出相应处理。举报电话为:(023)79572128。

(四)多方联动

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联动机制,村(居)委、金溪国土所、派出所、司法所等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强化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力度,严格执法,坚决打击阻挠土地行政执法和暴力抗法人员,坚决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同时要在整治中讲究方法分类处理,循序渐进,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预防上访、集访事件发生,把推进整治和维护稳定有机地结合起来。

(五)依法整治拆违

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平安办、应急办、派出所、司法所、金溪国土所、驻村干部和各村(居),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现场拆违前,拟定行动方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拆违进行中,做好影像记录备查;拆违后,一案一档,规范完善档案资料。

(六)强化激励问责

完善考评机制和激励措施,运用效能监督、绩效管理、部门评价、公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禁止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对治违工作予以资金、政策支持。把治违工作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察评价、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内容,对禁止乱占耕地建房多发频发或者治违不力的,实施倒查问责,对领导干部暗中参与、纵容、支持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有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自动撤销。



黔江区水田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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