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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太极镇人民政府转发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黔江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2023版)的通知

日期:2023-06-06

黔江卫发〔202335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黔江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2023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药械管理服务中心: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黔江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 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

黔江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精神要求,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版)的通知》(渝卫办发﹝2023﹞17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基本避孕药具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可及性,使育龄群众获得规范、安全的避孕服务,促进育龄群众采用高效避孕方法避孕,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提升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二)增强育龄群众预防非意愿妊娠的意识和能力,逐步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科学知识知晓率,促进育龄夫妻保持适当的生育间隔,保护女性健康和生育能力,保障母婴安全。

(三)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达 95%以上,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达 20%以上;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达5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 80%以上(详见附件 3)。

二、服务对象及范围

(一)服务对象。育龄夫妻。     

(二)服务范围全区24个乡镇、6个街道。

(三)协议机构。黔江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可免费开展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输卵管绝育(吻合)术、输精管绝育(吻合)术、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城东街道、城南街道、冯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濯水镇、石会镇、阿蓬江镇、金溪镇、马喇镇、黄溪镇卫生院可免费开展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

三、工作内容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1.药具采购。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实行市级集中采购,区县分签采购合同。采购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采购,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交易等原则,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当年招标采购任务。

2.存储和调拨。区药械管理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版)》《国家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仓储质量管理细则(修订版)》(国卫药管发〔2022〕4 号)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做好入库、在库和出库管理,加强质量监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要加强监管,严禁免费避孕药具流入市场;各街道乡镇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时按量完成药具调拨任务,严格执行计划,确保广大育龄群众获得国家免费药具和服务权益。规范开展药具存储和调拨,做到每月盘存,账账、账实相符,药具调拨单据、出入库账目、统计报表、发放名册等按要求存档,村居及时录入用药人员发放信息。

3.避孕药具发放。药具发放机构要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接收、存储、发放服务记录,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使用“重庆市药具信息系统”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进行统计和动态管理,并定期分析数据,加强质量控制,提高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准确性。增加发放笔数,加大药具发放覆盖率,完整、准确录入做好药具发放信息,确保药具质量,严禁把过期变质或临近效期的药具发放给育龄群众。

各机构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应按技术常规免费提供各项医学检查(初诊排查)服务,排除禁忌证。服用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对象应定期随访。

4.自助发放机管理。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安装自助发放机,保证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自助发放机日常维护及管理,保持发放机的清洁干净,填放药具及时,无长时间离线、故障情况,确保机器内无过期失效药具。对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助发放机核定月均发放量,提高全区发放机的单机发放率。乡镇卫生院月均发放量30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月均发放量60盒。

(二)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取出宫内节育器术、放置皮下埋植剂术、取出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绝育术、输卵管吻合术、输精管绝育术、输精管吻合术以及术前咨询、术后随访。做好高危手术病人转诊工作,高危转诊流程详见附件4,各项手术适用对象及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详见附件5。在符合医学指针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使用免费宫内节育器或免费皮下埋植剂。

(三)经费标准

1.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保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免费基本避孕药具、药具运输、仓储设备购置和维护、仓储场地租用、质量抽查检测、自助发放机购置与管理、咨询指导、宣传教育、信息登记等。各单位要按照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的实际需求、年人均使用量、实际发放量、库存量、采购单价、发放量变化趋势和需求预测等因素,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经费,保证品种结构合理,储备数量适当、保障基本需求。

2.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所需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予以保障。服务对象在协议机构直接享受规定的免费服务,所需经费由协议机构与区卫生健康委直接结算。结算项目内容依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确定,结算经费标准按照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结算经费不包括购买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剂等所需费用。(结算标准详见附件6),针对节育环嵌顿、异位、移位等特殊情况,按照黔江区基本避孕手术医疗机构补助标准执行,超出部分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承担本辖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上报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签订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和采购合同,支付采购资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辖区内实施免费避孕手术的协议机构,向社会公布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免费基本避孕药具种类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协议机构名单。

(二)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基本避孕手术工作的技术支持,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检查评估和质量控制,推广适宜技术。每季度(下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重庆市妇幼信息系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数据审核报送工作;按要求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资料,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与困难。

(三)区药械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编报辖区免费基本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落实入库质量验收、存储、调拨、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

(四)免费实施基本避孕手术协议机构(黔江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和9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避孕专业咨询指导服务并进行健康宣教,帮助育龄群众选择安全高效适宜的避孕方法。规范实施免费基本避孕手术,开展分娩后和人工流产后及时避孕服务,个案信息及时录入重庆市妇幼信息系统避孕节育板块,每季度审核报送基本避孕服务报表;在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前提供健康体检;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

(五)各街道乡镇卫建办负责本辖区药具的管理工作。药具发放服务机构要向公众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参照《工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帮助服务对象知情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药具,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药具发放服务机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使用和发放记录,及时向药具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鼓励通过镇街、村(居)委、自助发放机、网络等多渠道、多形式发放,提高服务可及性。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基本避孕服务项目是一项重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与资源整合,协同做好项目工作。

(二)加强质量评估。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日常管理指导和技术指导,定期组织质量控制检查,严格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每年开展1-2次督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核拨及单位年度考核的依据,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发现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三)规范资金管理。要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关于修订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 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22﹞174 号)文件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广泛宣传避孕节育政策和知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健康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方式:区卫生健康委:79310918;区妇幼保健院:79230410;区药械管理服务中心:79310285。

附件:1.黔江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黔江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3.高危转诊机制及流程

      4.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汇总表

  5.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免费提供服务内容汇 总表

附件1

黔江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龚春霞  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员:黄  颖  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科长

          含  区卫生健康委财务审计科科长

 超  区卫生健康委政法宣教科科长

         张  箫  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杨胜江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尹德发  区药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由黄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



附件2

黔江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专家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胜江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尹德发  区药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黄  斌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王长银  区药械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付  蓉  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徐妮娜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管理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永  中心医院妇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陈春燕  中心医院院感办主任、主任医师

                   泽  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主任药师

                   冉玉萍  中心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彭  云  区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龚小霞  区妇幼保健院药械科副科长、研究生

             李  丽  区妇幼保健院感控科主任、副主任护师

                              李奉荣区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 、副主任护师                                                                                      基本避孕手术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管理科,由徐妮娜担任办公室主任;免费基本避孕药具技术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药械管理服务中心,由王长银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组织协调、监督评估、人员培训和信息统计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3

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评价指标汇总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定义

目标值

计算公式

数据来源

1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

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比例。

95%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机构比例=辖区内设有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科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工作的数量/上述机构的总数×100%

卫生健康统计报表

2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数

为当年辖区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次数。

-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次数=本地区当年免费发放基本短效口服避孕药、长效口服避孕药、注射避孕针、外用避孕药、避孕套以及实施皮下埋植和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人次数。

市药具信息管理系统

为当年辖区内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

-

区域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人数=无记录发放折合人数(按照《规范》折算数计算)+有记录发放去重人数(含自助发放机、面对面、网络等方式发放)。

市药具信息管理系统

3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

为当年辖区内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占当年辖区内采取相应避孕方法的育龄妇女总人数的比例。

20%

区域基本避孕药具发放覆盖率=辖区内当年接受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人数/本地区当年采取相应避孕方法已婚育龄妇女总人数×100%

1.卫生健康统计报表。2.市药具信息管理系统。

4

区域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

为当年辖区内协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占当年辖区内协议机构实施相应避孕手术总人数的比例。

50%

区域免费基本避孕手术服务率=本地区协议医疗卫生机构当年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手术例数/本地区协议医疗机构当年实施基本避孕手术总例数×100%

市妇幼健康信息系统。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育龄群众基本避孕服务综合满意程度。

80%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的城乡育龄群众对机构提供的免费基本避孕药具发放和基本避孕手术服务方便性、及时性以及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的人数/受调查的总人数×100%

问卷调查

附件4

高危转诊机制和流程

一、乡镇/街道协议机构,因本院技术条件或设备受限而不能继续诊治的病人,应主动动员其转院,不得截留服务对象。转院之前作好告知并签署转院同意书。

二、符合转院规定后,开具转诊单,直接转诊到中心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紧急情况可入院后补转诊单。

三、重症服务对象转院必须派医护人员护送,及时处理转院途中的临时情况。护送人员要交待清楚有关病情和问题后方能返院。

四、转院服务对象的病历应留本院,但要出具详细的转院病情介绍给病人或其家属。

五、转院途中病情可能加剧甚至可能死亡的病例,应留院处置,并向服务对象家属讲明暂缓转院的原由,待病情稳定后再好转院。服务对象转院后,经治医师应及时完成转院记录。

附件5

重庆市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免费提供

服务内容汇总表

序号

项目

适用对象

常规免费提供服务内容

1

提供基本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之前

育龄妇女自愿要求采用口服避孕药和注射避孕针避孕,且无禁忌证者。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视觉、心、肝、肺、脾、静脉曲张、皮肤等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B超等。

2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

育龄妇女自愿要求放置宫内节育器且无禁忌证者,特别适合保持适当生育间隔拟再次生育的妇女或要求紧急避孕并愿意继续以宫内节育器避孕者。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妊娠试验,B超等和手术过程。

3

取出宫内节育器术

到期更换或要求改用其他避孕方法或拟计划妊娠,绝经过渡期月经紊乱,闭经6个月以上,因不良反应或并发症须取出,带器妊娠,阴道异常出血等,且无禁忌证者。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心电图检查等和手术过程。

4

放置皮下埋植剂术

健康育龄妇女且无禁忌证者。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妊娠试验,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

5

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埋植剂使用期已满、计划妊娠、更换避孕措施、不需要继续避孕、因不良反应取出、避孕失败、患有其他疾病不宜继续使用等,且无禁忌证者。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心肺听诊,乳房检查、盆腔检查,血常规、出凝血时间、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核心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盆腔B超等和手术过程。

6

输卵管绝育术

经充分咨询,自主知情选择自愿要求输卵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或因某种器质性疾病如心脏、肝肾脏疾患等要求输卵管结扎术。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血糖、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1年内检查正常者可免除),心电图、胸片、B超和手术过程。

7

输卵管吻合术

要求再生育且无禁忌证的妇女。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格检查和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肝肾功能、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心电图、胸片等,和手术过程。

8

输精管绝育术

已婚男子自愿要求输精管结扎术且无禁忌证者。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外生殖器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乙肝表面抗原血糖、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和手术过程。

9

输精管吻合术

适用于要求再生育、输精管绝育术后附睾淤积症经非手术治疗无效等情况且无禁忌证者。

问诊,测量体温、脉搏、血压,心肺听诊,体格检查,泌尿生殖系统检查,精液常规、血常规、尿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型、血糖、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原抗体、梅毒抗体、HIV抗体检查手术过程。

注:针对特殊对象免费提供服务内容应根据《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 修订版)进行确定。

附件6  

黔江区基本避孕手术医疗机构补助标准

单位:元

手术项目

一级医疗机构

二、三级医疗机构

放置宫内节育器术(安环)

276

334

取出宫内节育器术(取环)

330

404

放置皮下埋植剂术


643

取出皮下埋植剂术


463

输卵管绝育术


1164

输卵管吻合术


1647

输精管绝育术


792

输精管吻合术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