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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44094P/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3-08-29
  • 发布日期 2023-08-30
  • 文件标题 2022年度黔江区新华乡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新华乡
  • 有效性

2022年度黔江区新华乡决算公开说明



2022年度黔江区新华乡决算公开说明

按照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黔财库〔2022〕33号文件精神,现特将重庆市黔江区新华乡2022年度决算公开工作说明如下: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黔江区新华乡人民政府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2.机构情况及部门职能:新华乡机关设置7个综合行政办事机构,即:人大办、政府办、党委办、社会事务办、财政办、环保办、平安办;设置5个事业单位,即: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站。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乡核定编制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其中行政工勤3人),事业编制 22人(其中财政所参公编制1人);实有人数46人,行政单位在职人员25人(其中行政工勤1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6人(财政办参公编在职1人);本年度的人员变动为:行政单位调入1人,调出1人,新招录1人,退休1人;事业单位调出4人,去世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确保了工资按时发放和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城市建设与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骨干产业进一步壮大,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乡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情况1136.0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2万元,支出预算1136.02万元,比上年度对比减少12.82万元。本年度主要减少额度为减少了单位公用经费额度。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调整预算收入为2546.3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90.72万元,本年支出预算为2642.0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245.28万元,本年度年初结转结余较少,故收入增加,支出减少。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年初预算收入数为1136.02万元,全年实际收入为2546.35万元,收入主要差异在于农林水支出和节能环保支出中年中追加的各类项目,其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收入223.97万元,实际收入990.68万元,实际差距766.71万元,主要为年中追加的黔江区蚕桑、烤烟、水产养殖业产业扶持资金;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收入42.98万元,实际收入326.55万元,实际差距283.57万元。

(2)年初预算支出数为1136.02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642.35万元,主要差异原因农林水支出与节能环保支出等项目年中追加、调剂各类项目款项1506.33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22年本年收入为2546.35万元,按功能科目收支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27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3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6.55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0.18万元;农林水支出894.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68万元。

(2)2021年实际支出数为2642.35万元,按功能科目收支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27万元;国防支出1.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3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6.55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0.18万元;农林水支出990.6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5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68万元。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项目

本年度

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234,359.00

本年度历经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疫情防控一系列大型公共事件,但2022年度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政策,严控三公支出,本年度三公支出在预算范围之内。

因公出国(境)支出

0.00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4,359.00

本年度历经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疫情防控一系列大型公共事件,但2022年度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政策,严控三公支出,本年度三公支出在预算范围之内。

公务接待费

140,000.00

本年度历经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疫情防控一系列大型公共事件,但2022年度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政策,严控三公支出,本年度三公支出在预算范围之内。

培训费

25,462.26

本年度新进人员培训需求增加,跨省市培训人次增多,导致培训费用增加幅度较大。

会议费

0.00

本年度未举办大型会议

(2)其他对单位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54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471.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74.75万元;支出为2642.05万元,基本支出为925.43万元,项目支出为1716.62万元。

5.非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本单位不存在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无结转结余款项。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2022年对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评价,对提高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进度、项目群众满意等各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项目名称

2022年预算额(万元)

支出进度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绩效目标执行情况

2022年第二批涉农统筹整合资金

73.39

100%

1.完成产业路硬化里程=1.4公里;2.项目及时完工率=100%;3.改善出行条件群众人数≥120人;4.工程使用年限≥10年;5.受益对象满意度≥95%;6.支付完成时间,2021/12/31。

全部目标100%完成

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50

100%

1.建设肉牛养殖场规模≥80头;2.带动农户增收户数≥400户;3.本年度资金利用率≥95%;4.建设圈舍面积≥400㎡;5.受益人口数≥1000人;6.支付完成时间,2021/12/31。

全部目标100%完成

黔江区危房改造项目

7

100%

1.旧房改造惠及人数≥2人;2.改造面积≤180㎡;3.改造户数=2户;4.群众满意度≥95%;5.改造预算控制范围≤7万元;6.支付完成时间,2021/12/31。

全部目标100%完成

“雪亮工程”建设使用费

9.55

100%

1.安装摄像头≥32个;2.项目维持有效期≥5年;3.资金支付及时率=100%;4.保障居民安全需求≥570人;5.群众满意率≥95%;6.支付完成时间,2021/12/31。

全部目标100%完成

(五)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三、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自2023年1月9日接到区财政局开始进行2022年度决算工作的通知后,我乡立即进行了决算工作的组织和准备工作,于1月11日按时完成了收入支出等账务处理等工作;于1月14日完成决算报表的编报和审核。

(二)本单位决算及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将于规定时间内公开。

(三)对部门决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应加强对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从而帮助基层财政更好的完成财务相关统计核算工作。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五、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954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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