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黔江区中塘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促进本地经济发展;提供区域公共服务;全面加强社会管理。
(二)单位构成
中塘镇人民政府下设党政办、党群办、经济发展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发展办、环保办、平安建设办、财政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应急办、人大办等10个行政机构,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服务站、社保所、特色产业服务中心、乡村建设服务中心等7个事业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20.94万元(含上年结转8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6.1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21.3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221.3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820.94万元(含上年结转8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9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8.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9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40.8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25万元,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支出209.8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了221.3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54.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51.5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6.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6.13万元,比2022年增加1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4.12万元,比2022年增加154.86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单位内控管理,严控经费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缴纳,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1.3万元,比2022年减少18.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将上年结转纳入,主要用于社会民生保障及村级组织运转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7.7万元,比2022年减少2.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9.3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规模与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比2022年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3.7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0.07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肖献忠 联系方式: 023-79854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