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拟兑现2021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公示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拟兑现2021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贷款贴息的公示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江府发〔2020〕5号)要求,鼓励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利用金融政策发展壮大产业,贷款本、息无逾期则按贴息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础利率(LPR)全额贴息。我委会同人行黔江中心支行组织开展了2021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查、征求意见、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审定等程序,拟兑现重庆兽星饲料有限公司等82个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接受各种监督,对与事实不符合的,知情部门和人员可向区农业农村委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3-79230676。
特此公示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2021年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公示表
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