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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

日期:2022-07-15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政策名称

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

政策来源

《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渝发改财金〔2022〕277号)

申报条件

市内市场主体

支持方式

实施星级旅游饭店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投资新建的四星级以上旅游星级饭店,其配套费缓缴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的规定执行,应缴配套费达到规定数额后享受配套费缓缴优惠政策。

申报材料

1.黔江区城市建设配套费申请缓缴审批表(附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文件失效为止

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2楼B区7号窗口。

申报流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科提交有关资料;

(二)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科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配套费审批表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配套费审批表签署意见发出之日起2日内于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3楼财务室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缴费完毕后,将配套费凭证传至区住建委审批科。

咨询电话

区住房城乡建委审批科(023-7922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