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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房屋租金减免

日期:2023-01-16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政策名称

国有房屋租金减免

政策来源

《支持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十二条措施》(渝府办发〔2022〕122号)

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发改财金〔2022〕144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渝国资〔2022〕617号)

《重庆市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 关于持续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补充通知》(黔江国资〔2023〕13号)

申报条件

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支持方式

对2022年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律减免6个月租金,实际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减免,2022年12月1日前已退租的不予追溯。

“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自2022年9月1日起,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12月31日。上述减免与前期租金减免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区属国企在市外的资产按所在地政策实施减免。

申报材料

承租户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

出示身份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原件

申报时限

以区财政局(增加)、区国资委公布时间为准

申报渠道

承租户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给房屋出租方

申报流程

1.按指定渠道提交申报材料。

2.出租方受理、核实申请事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落实减免租金。

咨询电话

区财政局(79225869)、区国资委(023-7924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