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服务/惠企政策服务专区/降低人工成本

创业担保贷款

日期:2022-06-09

要素名称

要素内容

政策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

政策文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渝人社〔2021〕236号)

发文部门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申报条件

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且申报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人员。

支持方式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为20万元,合伙创业担保贷款基数为最高22万元∕人、上限11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照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确定,贷款基数为20万元∕人,上限300万元。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给予贴息。

申报材料

  1.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附件1);
  2. 出示身份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出示本人退伍证;
  3. 刑满释放人员需出示本人释放证明书;
  4. 高校毕业生需出示毕业证。

申报时限

常规办理

申报渠道

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重庆人社”APP、“渝创保”APP、重庆“智能就业”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渠道申请办理。个人(合伙)向创业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申请。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公共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营业网点申请。

申报流程

1.提交申报材料。

2.区人力社保局审核资格。

3.经办银行审核发放贷款

区级主管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咨询电话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科(79223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