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国资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特设部门,内设办公室(含监察室)、考核分配科(挂监事工作科牌子)、产权管理科、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规划发展科、等5个科室,下辖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资营运中心)。主要职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依法对区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指导推进所出资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依法向所监管企业派出或推荐监事;负责加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和国有资本金权属的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实施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融)资、利润分配、重大资产处置、企业改革(制)、破产、重组等方案。根据区财政委托,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552.74万元,较上年增加1783.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542.74万元,较上年增加177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08万元,较上年增加66.38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增加费用;项目支出2224.66万元,较上年增加1707.56万元,主要是增加旅游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辞职人员养老保险金33.16万元,诉讼赔偿51万元,资产维修维护35万元等;减少企业改制经费300万元,企业辞职人员养老保险金48.4万元和其他项目资金63.2万元等。2015年结转结余为10万元。
(二)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34.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支出所需费用。现有2辆公务用车,购置价格为34.56万元,运行情况良好。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2015年支出为21.98万元,与2014年比较,增加3.18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万元,与2014年比较增加3.6万元,主要是开展企业改制、财务检查,会议考察培训等事务较多致使公务车辆运行费用较2014年增加。公务接待费11.38万元。与2014年比较减少0.42万元。
3、“三公”经费实物量。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5.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共154批次和954人次,人均公务接待费用119元。
四、其他无特殊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