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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6-03674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6-08-31
  • 发布日期 2016-08-31
  • 文件标题 黔江区民宗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黔江区民宗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本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二)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维护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措施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有关民族和宗教重大事宜及突发事件。(三)负责拟订和监督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和贯彻实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政策,凸显民族优势,促进全区民族经济科学协调发展。(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扶贫开发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五)依法履行全区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六)指导全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按照各教特点开展活动;推动和加强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八)指导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弘扬保护民族文化。

2.机构人员情况

区民宗委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机构设置为三科一室一所,即:经济科、文教科、宗教科、办公室、民族研究所( 民研所与博物馆合署办公,实行非独立核算,账务统一归入行政机关统一核算)。

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全年财政总共拨入经费2250.07万元,全年累计支出225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97万元,项目支出1980.1万元。年末结余结转为0。按功能科目收支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2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4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81万元,农林水支出1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6万元。单位基本支出269.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3.35万元,公用支出16.63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12%,项目支出1980.1万元,占总支出的88%。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2015年总收入为2250.07万元,比2014年的419.12万元增加1830.95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族专项资金项目拨入1803万元, 2015年总支出为2250.07万元,与2014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也是民族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3、收入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分析

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37.6万元,决算数为2250.07万元,对比增加566%,主要原因是民族专项资金项目收入支出增加预算数1803万元,民贸经费收支增加预算55.2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运转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3辆。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32.9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16.83万元,公务接待费16.1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数为3辆,公务接待批次158次,三公经费比2014年减少了3.41万元,主要是2015年接待经费减少。与2015年的年初预算数35万元对比下降6%。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等

本单位无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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