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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6-03686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6-08-31
  • 发布日期 2016-08-31
  • 文件标题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各专项建设规划与区域规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组织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组织实施武陵山区、毗邻地区经济合(协)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监测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承担统筹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责任。负责牵头起草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综合性文件、年度计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规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研究实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及财政性建设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内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协调推进重大招商项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相关规划;研究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拟订全区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核准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预测和平衡能源供求总量,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统筹协调全区节能工作,组织拟订节能政策和能耗总量控制方案;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制定本地区价格改革计划和价格总水平的调控方案;负责起草和组织实施本区地方性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分析、监测市场物价运行情况,监控物价总水平。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指导价格评估、鉴证、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区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人口、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和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战略规划及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及招商引资的统筹管理工作;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根据区政府授权,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及矿产资源出让、国有产权(含区政府有关部门所辖的广告位、冠名权等)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招投标采购交易活动的决策、领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务院和市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下放的需要发展和改革部门承接的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5〕51号)文件,我委设14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入、支出、结转(余)等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6660.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机构合并)53.91万元,合计6714.2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6099.5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14.7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8万元;农林水支出474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3.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71万元;其他支出176.93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类分类:人员经费支出714.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7.74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730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587.61万元。

与上年度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差异是调整人员工资、机构合并(机构调整年初结转结余资金53.91万元),农林水建设项目增加和行政事业类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67.74万元。国有资产为6辆一般公务用车。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15年 “三公”经费合计110.95万元,比2014年增加1.45万元。主要用于十三五规划、招商引资工作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2万元,比2014年增加1.6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公车维护、年审等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85.43万元,比2014年减少0.2万元。

3、2015年没有新购置车辆,年末保有量6辆,公务接待700批次,8000余人次,人均106.79元、次均12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均4.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等

无特殊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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