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黔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四个科室:综合科、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挂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是:拟定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和建议,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办理区政府涉法事务;负责起草、审查、清理、备案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培训、执法资格证件办理,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裁决案件;代理区政府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诉讼工作,负责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本年收入决算165.46万元,支出决算157.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1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16.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办公费等支出;无车子、房屋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7.98万元,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2.29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接待开支。公务接待72批次,427人次。次均公务指标318元,人均公务指标54元。
(二)公务用车费5.69万元,比上年增加0.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用车开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名词解释等。
无特殊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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