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水务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区城乡防洪、供水、用水、污水处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中长期供求规划,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二是负责统筹协调和保障全区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三是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四是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五是承担全区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和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的责任;六是负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及后期扶持管理工作;七是指导水文工作;八是负责全区水务设施和江河、水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负责河道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分工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九是承担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的责任;十是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十一是负责全区水土保持、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十二是负责全区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地方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十三是承担全区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管理的责任;十四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黔江区水务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12个职能科室,10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0463.31万元,支出总计26735.55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725.18万元,增长13.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减少,而年初结转和结余数据增加。支出增加10866.21万元,增长68.4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0463.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594.52万元 , 占64.32%;年初结转结余10868.79万元,占35.68%。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67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3.98万元,占5.33%;项目支出25311.57万元,占94.67%。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868.79万元,较上年减少7141.0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结转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959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99.26万元,减少26.04%。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建设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90.26万元,增长95.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和年末追加人员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73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6.21万元,增长86.4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62.5万元,增长71.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3.72万元和项目支出增加11118.78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951.33万元。占33.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9.2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减少。
(3)医疗卫生支出 105.46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及标准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3494万元。占1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9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老窖溪水库区级配套资金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2016年奖励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 1193.09万元。占4.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2016年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经费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2016年奖励资金。
(6)农林水支出12864.23万元。占48.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47.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2016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补助资金、公益性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项目资金、2016年市级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经费、2016年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农村饮水安全和山坪塘整治区级配套资金、2015年度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以奖代补资金、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2016年重大水利工程资金、2016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2016年城市居民一户一表改造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续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资金、太极水库工程区级配套资金等。
(7)住房保障支出77.44万元。占0.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人员调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7.81万元,较上年增加159.85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增加和正常晋升工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16.17万元,较上年减少223.7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非经常性房屋维修费244.35万元,扣除后本年比上年增长21.6%为增加公务员交通补贴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7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8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水利工程检查验收、扶贫、防汛抗旱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8.91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水利工程检查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行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254批次,1926人,人均接待费98.18元,车均维护费9.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1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23.71万元,降低65.82%,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非经常性房屋维修费244.35万元,扣除后本年比上年增长21.6%为增加公务员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6.5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工程材料和办公设备。
(四)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3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