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江府办发〔2015〕51号),明确我委设13个内设机构,1个派出机构。截止2016年12月30日,我委行政编制43名(不含招商办),机关后勤事业编制控制数7名(其中:原评估中心遗留人员3名,工资结构为事业),引进人才4名(工资结构为行政运行,编制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我委统发工资)。
二、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279.93万元,支出总计2279.93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收入减少4434.28万元、下降66%;支出减少3873.5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扶贫项目收入支出大幅度减少。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03.8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22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62万元,占41%;项目支出1310.31万元,占59%。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4万元,较上年减少422.11万元。主要原因:2015年末由于项目建设进度造成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2016年,我委加快项目督促检查和资金拨付,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54万元(包括:职业年金36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结转和结余1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0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6.49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扶贫项目支出大幅减少。其中:年度增加预算868.27万元,增长93%,包括:追加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市级统筹资金支出预算13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支出预算484万元、 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支出预算45万元、 2015年调整预算(专债专贷前期工作经费、黔江区中心城市提升集聚辐射功能研究课题经费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支出预算100万元,以及全区PPP项目策划论证、重点项目咨询评估等前期工作经费,全区公车改革、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公务员平时考核等预算调整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2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3.5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扶贫项目支出大幅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0.38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扶贫支出659万元和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支出476.11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7.38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4.9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农林水项目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46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4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增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46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56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万元,占4%,主要为追加预算数;农林水支出659万元,占30%,主要为追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扶贫支出;其他支出68.07万元,占3%,为2015年西部大开发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已拨付给区交委用于黔江到万州的城际铁路开展前期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5.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9.74万元,较上年增加105.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和正常增人增资等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95.88万元,较上年增加28.14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培训、公车改革、阶梯水价、气价听证会、项目稽查等工作,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较上年增长较大,加之两城同创委机关院坝和网格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等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大幅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6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1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项目验收和稽查、价格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车辆减少。
公务接待费54.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市相关单位到我单位验收、稽查项目,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50批次,6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550批次,6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28.14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培训、公车改革、阶梯水价、气价听证会、项目稽查等工作,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较上年增长较大,加之两城同创委机关院坝和网格区域环境卫生整治等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应急保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复印机、办公电脑、办公桌椅和文件柜等开支。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及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4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