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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7-0392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7-08-28
  • 发布日期 2017-08-28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人才开发、管理和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及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的实施规范,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吸引区(境)人才交流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1个,内设15个职能科室,3个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支队;劳动仲裁院;档案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671.52万元,支出总计2615.5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12.2万元、增长23%,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8.66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加大。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67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1.5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61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4.56万元,占49%;项目支出1330.95万元,占51%。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0.45万元,较上年增加5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7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2.2万元,增长23%。较年初预算数2150.05万元增加521.47万元,增长20%。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1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66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加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47万元,增长18%。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5.11万元,占3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9.60万元,占5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3.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75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农林水支出84.94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9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住房保障支出74.12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4.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9.94万元,较上年增加17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94.62万元,较上年增加53.83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13.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950人。 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1.75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62万元,比2015年增加53.83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和人员增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