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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4065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8-08-27
  • 发布日期 2018-08-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承担社会组织党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优抚政策;负责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和退役士兵职业培训工作;承办烈士的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审核报批区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核查、上报灾情,分配管理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防灾减灾,承办农房保险;协同区政府应急办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协助市民政局管理渝东南救灾物资分库;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建立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承担全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业务工作;贯彻实施城乡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全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工作,承担全区基层政权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区划规划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和村(居)委、组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管理分配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福利企业资格认证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计划。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和实施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救灾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优抚安置科(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老龄科(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区划地名科、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财务科。下属6个事业单位,其中,3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为救助管理站、低保管理中心(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中心)、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个全额事业单位,分别为中心福利院、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殡葬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4,288.03万元,支出总计24,288.03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227.46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1、民政对象如优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正常的人员经费调整增加;3、2017年年末结转结余比2016年增加429.28万元;4、2017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业务从残联划入我局,相关上级拨款列入我局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712.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12.5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9,60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7.15万元,占5.60%;项目支出18,508.58万元,占94.4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682.29万元,较上年增加429.28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7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业务从残联划入我局,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项目;2、2017年民政工作以奖代补市级补助资金大幅提高,且下达时间较晚,年末结余152.95万元;3、2017年11月追加下达2017年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重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75万元,年末全部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712.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2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2017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业务从残联划入我局,相关上级拨款列入我局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00.73万元,增长52.17%。主要原因是:1、2017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业务从残联划入我局,年中追加安排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专项经费;2、2017年年初福彩公益金未分配,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对福彩公益金进行了分配。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05.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18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1、民政对象如优抚、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等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相应支出增加;2、正常的人员经费调整增加;3、2017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业务从残联划入我局,业务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2.60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2017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业务从残联划入我局,我局2017年年初未对此项支出进行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542.14万元,占79.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1.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未将残疾人“两项补助”纳入部门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57.04万元,占9.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7.29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2.13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进2名公务员,正常的人员经费增加;其他支出2,054.43万元,占1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2.9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未纳入2017年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7.73万元,较上年增加147.2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用经费99.42万元,较上年增加21.0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1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1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入户核查、到村走访民政对象(特别是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人员、临时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优抚对象保障)、救灾核灾查灾、节假日走访慰问、护送流浪乞讨人员、核实处理信访问题以及脱贫攻坚民政兜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9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我局保留1辆一般公务用车和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助业务专业用车),根据预算编制口径,一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定额标准3.5万元/年预算,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助业务专业用车)未纳入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9.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相关处室及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编制口径,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不能超过2015年部门决算数,因此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9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年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9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9.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1.07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召开了第十届村(居)委任职培训会议以及渝东南双拥优抚工作片区会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新殡仪馆设施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部分民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48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17年度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退役安置补助经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有关规定要求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客观性。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8.5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绩效评价得分98.5分,退役安置补助经费(教育培训补助购建房补助)绩效评价得分98分,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得分98分,退役安置补助经费(军休管理用房)绩效评价得分100分,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机构经费)绩效评价得分100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8338。


附件:黔江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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