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406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8-08-27
  • 发布日期 2018-08-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人才开发、管理和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及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的实施规范,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吸引区(境)人才交流和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1个,内设15个职能科室,3个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支队;劳动仲裁院;档案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184.88万元,支出总计3184.8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13.36万元、增长19%,主要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69.3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加大。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18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4.38万元,占96%;年初结转和结余130.49万元,占4%。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18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94万元,占47%;项目支出1693.93万元,占5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5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2.86万元,增长14%。较年初预算数1963.2万元增加1091.68万元,增长56%。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8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36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加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1.68万元,增长62%。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3.8万元,占3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13万元,占5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3.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87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农林水支出122.5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58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1.11万元,较上年增加17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29.83万元,较上年增加35.21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13.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80批次,2000人。 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7.3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35.21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搬迁办公室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85万元。由于在2017年6月办公室搬迁,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1632。


附件:黔江区人力社保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