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发展规划、计划。研究制订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负责全区科技创新体系、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与攻关;承担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推荐、推广应用、管理督查工作。负责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专项资金的使用配置和监督管理;负责科技保险、担保、风险投资等科技金融工作和科技、知识产权、防震减灾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技、知识产权、防震救灾相关人才的引进、培育工作。制订全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负责专利执法、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工作;指导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负责专利许可合同登记备案、专利技术转让和专利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防震减灾的行政管理工作。制订防震减灾发展战略;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农村科技科、高新技术科、社会发展科技科、防震减灾科),下属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黔江区地震监测站、黔江区科技情报信息中心、黔江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黔江区科技创新中心)),现有在职职工25人,退休职工1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43.05万元,支出总计1143.0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8.67万元、减少3.2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支出增加10.31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43.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0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4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19万元,占46.38%;项目支出612.86万元,占53.6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4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7万元,减少3.2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37万元,增长124.26%。主要原因是原由本单位编制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250万元由财政代编,年中追加兑现2016年科技企业政策奖励288万元和调资增资等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1万元,增长0.9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等政策性人员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3.37万元,增长124.26%。主要原因是原由本单位编制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250万元由财政代编,年中追加兑现2016年科技企业政策奖励288万元和调资增资等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926.75万元,占81.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5.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原由本单位编制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250万元由财政代编,年中追加兑现2016年科技企业政策奖励288万元和调资增资等支出;教育支出11.86万元,占1.0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旅游职院杯”创意大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75万元,占8.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06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原由单位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划转社保局,由社保局统一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4万元,占2.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因职工增减变动,人员增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65万元,占4.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职工增减变动;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占2.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因职工增减变动,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65万元,较上年增加1.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59万元,津贴补贴55.22万元、奖金8.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60万元、绩效工资62.7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35.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6.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4.11万元,退休费18.73万元.、抚恤金17.32万元,生活补助0.62万元、医疗费3.44万元、住房公积金2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万元。公用经费39.43万元,较上年减少6.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02万元,差旅费2.19万元、公务接待1.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9万元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执行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车辆购置费用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科技下乡、科技扶贫、防震减灾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科委到我单位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坚持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148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元,车均运行维护费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6.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软件系统、办公家具、电脑等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