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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4098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8-08-27
  • 发布日期 2018-08-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林业及生态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林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实施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承担林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责任。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管理和监督林业产业开发利用。编制管理和组织实施全区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指导国有林场和街道、乡镇林业工作机构及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业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制订全区林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全区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林业宣传教育和外事、招商引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黔江区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产业发展科、林政资源科(林业改革科)、行政审批科(法治科)、造林绿化科、森林防火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另有直属行政机构重庆市黔江区森林公安局(重庆市黔江区森林公安警察支队);下设7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重庆市黔江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重庆市黔江区湿地保护管理站)、重庆市黔江区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重庆市黔江区林业科技推广站(重庆市黔江区林业科技研究所)、重庆市黔江区国有林场、重庆市黔江区蚕业管理总站、重庆市黔江区造林种苗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077.55万元,支出总计12,077.5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832.44万元、下降19.0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方面的项目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0,730.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30.2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54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00万元,占20.96%;项目支出7,547.35万元,占79.0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528.20万元,较上年增加1,078.3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新增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730.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6.32万元,下降18.87%。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方面的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37.27万元,增长367.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森林抚育、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4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0.81万元,下降29.05%。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方面的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85.32万元,增长160.62%。主要原因一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二是及时兑现了年中追加的项目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项目前期设计费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5.63万元,占3.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6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37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节能环保支出3,781.25万元,占39.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1.2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项目以及资金;农林水支出4,774.90万元,占5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8.7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森林抚育、生态护林员、国有林场改革、森林植被恢复费等项目资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86.61万元,占4.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6.6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优质蚕茧工程等项目资金;住房保障支出103.60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2.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5.33万元,较上年增加190.6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56.67万元,较上年增加29.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通讯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下降,但上级部门安排我局参加了一次因公出国(境)活动,导致“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00万元,主要是用于到国外考察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而本年根据工作安排1人次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公安执法执勤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安执法执勤用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要求。

公务接待费18.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林业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林业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26批次,2,238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92元,车均维护费3.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通讯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9.07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网络通信费增加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7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采购消耗性物资。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17年本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3430。


附件:黔江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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