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科学技术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科协是区委、区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代表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能是:传播科学思想,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知识,举办技术培训,宣传科技典型,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组织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推动创新发展。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普及部、学会部。现有行政人员编制7个,工勤人员编制1个,现有在册职工7人,其中领导班子成员3人,副调研员1人,其他人员3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19.87万元,支出总计319.8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0.21万元、增长0.07%,主要是增加了人员津贴补贴和科普惠农的投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16.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10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1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37万元,占57.64%;项目支出135.50万元,占42.3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资金已全部列支,无转结转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6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转入社保局直接发放,因此拨款收入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51万元,增长26.65%。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换届选举大会及科普惠农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7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换届选举大会及科普惠农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51万元,增长26.25%。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换届选举大会及科普惠农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5万元,占27.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换届选举大会及科普惠农资金);科学技术支出169.88万元,占53.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科普惠农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41万元,占12.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9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纳入社保局直接发放,相应预算数也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1万元,占3.97%;住房保障支出8.43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71万元,较上年增加14.05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了志愿者工资及职工津补贴增加。公用经费26.66万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底增加搬办公室相关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了接待费和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了接待费和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2.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指导工作,其他区县及乡镇等相关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了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了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9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租车费及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32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底搬办公室所增加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因单位办公场所搬迁采购电脑、空调地、办公桌椅等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