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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4114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8-08-27
  • 发布日期 2018-08-27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职责;2.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区扶贫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3.负责全区各类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对各类扶贫资金、物资开展检查、监督和审计工作;组织、参与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4.负责全区各类扶贫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承担跨乡镇、跨行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片区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5.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扶贫开发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统计、信息、宣传、经验交流等工作;6.组织开展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和贫困乡镇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组织协调科技人才引进和技术培训工作;7.负责全区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指导市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团扶贫、民间组织扶贫协作工作;协调、指导区直机关对口扶持贫困乡、村工作;8、承接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机构设置

我办是一级行政单位,属区级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内设五个职能科室(综合科、项目科、产业发展科、社会扶贫科、外资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219.25万元,支出总计1,219.2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8,005.62万元、下降86.7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部门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63.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3.8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03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62万元,占43.21%;项目支出586.99万元,占56.7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5.64万元,较上年增加154.45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综合考核补助、股权化改革试点项目资金、2017年建卡贫困户参合补助资金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6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24.65万元,下降87.33%。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1.18万元,增长168.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3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60.07万元,下降88.76%,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9.70万元,增长122.80%,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调标准等项目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09万元,占6.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工资支出纳入社保管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01万元,占2.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农林水支出910.57万元,占88.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6.6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扶贫产业资金、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等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2.94万元,占2.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6.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91万元,较上年增加8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务员平时考核及事业单位人员“高出部分”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0.71万元,较上年增加17.63万元,主要原因是到乡镇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增加了租车费及办公费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83万元,主要用于到市上汇报衔接工作、区内因公出行、到乡镇检查扶贫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2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3.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扶贫办、市对口帮扶及山东省对口帮扶成员单位到我办检查指导工作、我办到市上汇报衔接工作、接待其他区县扶贫系统人员到我区调研等开支的业务招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万元,主要原因:虽然每年的业务招待任务重,但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所以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8万元,主要原因:虽然每年的业务招待任务重,但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所以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383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15元,车均维护费3.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7.63万元,增长53.31%,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2.0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2017年建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保。

(四)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9948。


附件:黔江区扶贫办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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