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区发展改革委设办公室、统筹城乡改革办公室、国民经济计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科、资源环境保护科、农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招标投标管理科、物价科、行政审批科、人事科、招商引资一科、招商引资二科、招商项目科和招商综合科,黔江区物价检查所为区发展改革委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其中,招商引资一科、招商引资二科、招商项目科和招商综合科由区招商办代管,编制由我委统一管理。
编制情况:2017年决算,我委有46名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含原评估中心遗留3名事业人员),事业编制8名。2018年新调入行政编制3名,区招商办7名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编制由我委统一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我委划归区行管办代管,1名引进人才事业编制随之转出,其工资仍由我委代发(工资结构为行政)。综上所述,2018年末,我委有行政编制49名,工勤编制7名,事业编制8名。
实有人员情况:2018年初,我委实有在职职工59名(机关工勤4名,原评估中心遗留人员3名)。本年度调入3名,调出2名,行政在职人员退休1名。2018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9名(机关工勤4名,原评估中心遗留人员3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464.78万元,支出总计2,464.7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0.65万元、下降51.15%,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资金大幅度减少;二是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00万元财政减指标,财政收回2016年现代农业综合工程市级补助资金450万元。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352.9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674.45万元,下降53.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度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2.98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1.8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78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1.89万元,下降52.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
大幅度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94.46万元,占72.65%;项目支出487.28万元,占27.3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8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8.76万元,下降45.8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资金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5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74.45万元,下降53.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大幅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32万元,增长34.33%。主要原因是职工年终目标考核奖调标、正常增人增资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大会工作经费39.67万元,追加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资金16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8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1.89万元,下降52.9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1.72万元,下降40.87%。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资金大幅度减少;二是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700万元财政减指标,财政收回2016年现代农业综合工程市级补助资金45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8.76万元,下降45.8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1.93万元,占64.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7.44万元,下降22.8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2.12万元,占11.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34万元,增长30.31%,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不足,用其他资金弥补;二是增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退休补贴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12万元,占3.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0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预算不足,用其他资金弥补。
(4)农林水支出160.00万元,占8.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0.00万元,下降86.0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67万元,占2.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增加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大会工作经费39.67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56.90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万元,增长7.7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预算不足,用其他资金弥补。
(7)其他支出100.00万元,占5.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结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06万元,增长18.78%,主要原因是增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退休补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62.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6万元,增长103.55%,主要原因是预算模式调整,公用经费调标 ,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用、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47万元,下降65.7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5万元,增长26.16%,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的增长,维修费用大幅增加,2018年度公车维修费用6万余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到,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18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2018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项目验收和稽查、标后检查、下乡扶贫、价格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59.57%,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的增长,维修费用大幅增加,2018年度公车维修费用6万余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8万元,增长47.17%,主要原因是随着公车使用年限增长,维修费用大幅增长,2018年度仅公车维修费用6.04万元。2017年度,我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59万元,其他应付款支出5万元,因此表仅体现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故不能反映真实的增减变化。
2018年公务接待费8.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市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验收、稽查项目,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4万元,下降83.2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7万元,增长5.96%,属于正常增减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82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8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5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6万元,增长103.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武陵山旅游发展联盟大会工作经费39.67万元,会议费用开支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咨询服务。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安排了区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其中:一是安排了298万元用于小南海水库环境综合整治、黔江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等7个项目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作业设计等前期工作。对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明确了具体用途,对前期工作目标进度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上述7个项目已累计争取到位国市补资金6300万元。二是安排了202万元用于重大项目评审及稽察、重大课题研究、规划评估、信用体系建设等。对经费使用用途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已累计完成30个项目可研评审,累计审减金额3.9亿元,综合审减率为9%;《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和黔江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已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高铁经济前瞻性研究已形成研究成果并通过评审;信用体系建设已完成“信用黔江”互联网平台升级改造和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搭建。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2018年度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其中201万元安排给区环保局、区委政法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用于小南海水库环境综合整治、黔江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老城片区污水管网、新华乡石钟村人居环境整治、旅游连接线等4个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相关前期工作任务,取得相应前期工作成果。其中299万元安排给区发改委开展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及油料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重大项目评审及稽察、重大课题研究、规划评估、信用体系建设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及油料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作业设计编制工作,项目已开工建设。同时,已累计完成30个项目可研评审,累计审减金额3.9亿元,综合审减率为9%;《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和黔江区“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已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高铁经济前瞻性研究已形成研究成果并通过评审;信用体系建设已完成“信用黔江”互联网平台升级改造和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搭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