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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9-04307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9-08-23
  • 发布日期 2019-08-23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改革前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和管理办法;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承担冶金、机械、轻工、建材、纺织、商贸、有色、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工作及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准入审查报批、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有关工作;指导和协调、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改革后职能职责: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刺,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黔部队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市级划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及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重庆市黔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组织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和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改革前:黔江区安监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7个职能科室和1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安全监督管理三科、安全监督管理四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行政审批科等7个职能科室。改革后:内设10个科室和1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应急管理办公室、防灾减灾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法规宣传培训科(行政审批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督管理科等10个职能科室。

(三)单位构成。我单位下设1个参公事业单位黔江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但是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我单位在2019年5月完成机构改革。二是机构调整情况。目前已将原区安监局整合,重新组建区应急管理局,原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已划转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转隶人员经费调整、功能科目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60.97万元,支出总计760.9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4.84万元、下降56.91%,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到武陵烟花爆竹关闭奖补资金620万元,且2017年1-3月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本级,且安监执法支队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在2017年记为收入,而在2018年划转后无此笔收入。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38.9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986.64万元,下降57.18%,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到武陵烟花爆竹关闭奖补资金620万元,且2017年1-3月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本级,且安监执法支队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在2017年记为收入,而在2018年划转后无此笔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93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2.04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3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1.51万元,下降55.68%,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到武陵烟花爆竹关闭奖补资金620万元,且2017年1-3月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本级,且安监执法支队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在2017年记为收入,而在2018年划转后无此笔收入。其中:基本支出532.98万元,占72.65%;项目支出200.64万元,占27.3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33万元,下降75.29%,主要原因是2017年末结转至2018年110.6841万元在2018年由财政末收回88.6431万元,而2018年结转至2019年27.345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3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6.64万元,下降57.18%。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到武陵烟花爆竹关闭奖补资金620万元,且2017年1-3月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本级,且安监执法支队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在2017年记为收入,而在2018年划转后无此笔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90万元,下降17.24%。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减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04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3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1.51万元,下降55.68%。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到武陵烟花爆竹关闭奖补资金620万元,且2017年1-3月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本级,且安监执法支队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在2017年记为收入,而在2018年划转后无此笔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21万元,下降17.83%。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减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33万元,下降75.29%,主要原因是2017年末结转至2018年110.6841万元在2018年由财政末收回88.6431万元,而2018年结转至2019年27.3458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24万元,占8.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8万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工资晋级晋档导致社保支出增加,且年中追加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4.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29万元,占3.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5.66万元,占85.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91万元,下降21.0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使用部分在年终由财政收回。

(4)住房保障支出22.44万元,占3.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5.80%,主要原因是2018年基本工资晋级晋档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2.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7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2017年1-3月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在本级而2018年无此项支出,且安监执法支队2017年1-5月人员工资及相关经费在2017年列支出但在2018年无此项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7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7万元,增长77.37%,主要原因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办公用房及应急指挥平台建成后发生物管费8.3万元及2018年举办黔江区应急演练视频直播发生费用及采购安全监管执法专用设备支出等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咨询费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5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4万元,下降39.3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控原则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9万元,下降33.9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6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23.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9万元,下降33.1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3.9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9万元,下降60.9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管控原则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0万元,下降36.0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4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8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咨询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7万元,增长77.37%,主要原因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办公用房及应急指挥平台建成后发生物管费8.3万元及2018年举办黔江区应急演练视频直播发生费用及采购安全监管执法专用设备支出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台式电脑2台,考勤机1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338636


附件:黔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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