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黔江区农委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完善全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负责全区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全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制定全区水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农用生产资料年度及长期需求计划,组织制定全区蔬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负责提出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关政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统筹管理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统筹管理全区烤烟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内设14个行政科室,办公室(区委农工委办公室)、规划建设科、科技教育科、政策与信息调研科、农村经济体制管理科(土地流转仲裁科)、粮经发展科、烤烟生产科(挂黔江区政府烤烟生产办公室牌子)、蔬菜生产科、农村生态能源科(挂黔江区政府农村能源办公室牌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科、农业机械管理科(挂黔江区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牌子)、行政审批科(渔业发展科)、人事科、财务科。
下辖10个事业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机械监理所、重庆市黔江区种子管理和植保植检站、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技术推广站、重庆市黔江区水产技术推广站、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机械推广站、重庆市黔江区土壤肥料和农村能源工作站、重庆市黔江区农村经济管理站、重庆市黔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重庆市黔江区农业执法大队、重庆市黔江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466.05万元,支出总计21,466.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15.36万元、增173.43%,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种植保险补贴资金350万、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资金2000万元,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500万元,土地确权项目500万元等项目。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457.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5,040.29万元,增340.53%,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种植保险补贴资金350万、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资金2000万元,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500万元,土地确权项目500万元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57.0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09.0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44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7,701.81万元,增134.07%,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种植保险补贴项目、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资金项目、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确权项目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818.94万元,占28.40%;项目支出9,627.32万元,占71.6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01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3.55万元,下降280.76%,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种植保险补贴资金、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资金、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土地确权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9,457.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5,040.29万元,增340.53%,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种植保险补贴资金350万、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资金2000万元,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500万元,土地确权项目500万元等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57.03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09.0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9.0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3,44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7,701.81万元,增134.07%,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种植保险补贴项目、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资金项目、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确权项目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818.94万元,占28.40%;项目支出9,627.32万元,占71.60%。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01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3.55万元,下降280.76%,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种植保险补贴资金、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资金、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土地确权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0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新增是规划设计费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2.98万元,占3.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96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调标。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52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医保支出。
(4)农林水支出12,569.65万元,占93.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4.12万元,增长58.80%,主要原因是增加2018年种植保险补贴项目、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资金项目、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确权项目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44.12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0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1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5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7.17万元,增长35.7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6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13万元,增242.26%,主要原因是维修、培训、劳务费、咨询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培训费、工会费用、维修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8万元,增长68.45%,主要原因是市农委组织出国考察没有预算,公车预算3台,实有公车9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61万元,下降15.6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69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农委组织出国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69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3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镇农业技术指导、项目验收、农业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车辆全部实行油卡制度,维修控制严格。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7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用较高。
公务接待费56.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单位检查验收,农业专家技术指导。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2万元,增长144.43%,主要原因是请西南大学等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农技人员没有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8万元,下降27.1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763批次5,8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5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8.13万元,增长242.26%,主要原因是新增临时人员5人,劳务费增加、培训全区农技人员3次,维修办公楼、事业楼。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镇农业技术指导、项目验收、农业执法检查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0.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1.7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农用化肥、农药物资,政府采购服务新职农培训业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绩效管理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924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