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职责;2.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区扶贫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3.负责全区各类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监督管理。对各类扶贫资金、物资开展检查、监督和审计工作;组织、参与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4.负责全区各类扶贫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承担跨乡镇、跨行业扶贫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片区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5.指导区直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扶贫开发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扶贫开发统计、信息、宣传、经验交流等工作;6.组织开展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和贫困乡镇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组织协调科技人才引进和技术培训工作;7.负责全区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指导市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集团扶贫、民间组织扶贫协作工作;协调、指导区直机关对口扶持贫困乡、村工作;8、承接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机构设置
我办是一级行政单位,属区级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内设五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资金监管科、项目科、产业发展科、社会扶贫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黔江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120.17万元,支出总计1120.1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99.08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2018 年度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75.75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8.14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2018 年度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5.75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4.4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99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 其中:基本支出589.31万元,占59.11%;项目支出407.71万元,占40.89%。
4.结余结转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3.1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2.48万元,下降33.66%,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年初结余结转资金调整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75.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14万元,下降7.57%。主要原因是2018年减少了农村基础设施等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0.38万元,增长100.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基金、建卡贫困户元旦春节慰问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单位运转缺口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42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97.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7.22万元,增长71.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健康扶贫医疗救助基金、建卡贫困户元旦春节慰问金、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3.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48万元,下降33.66%,主要原因是财政扶贫项目建卡贫困户参合补助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调整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91万元,占7.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万元,增长15.8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准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7.9万元,占34.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8.91万元,增长1100.48%,主要是增加了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资金316.55万元等。
(3)农林水支出547.94万元,占54.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31万元,增长18.95%,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建卡贫困户元旦春节慰问金、金溪镇产业扶贫保险试点等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3.25万元,占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住房公积金总额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9.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2.22万元,较上年增加76.31万元,增长19.2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公务员平时考核及事业单位人员“高出部分”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17.08万元,较上年增加66.37万元,增长130.88%,主要原因是到乡镇开展扶贫攻坚工作增加了租车费及办公费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20.7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69万元,增长45.62%。主要原因:各级工作组来黔开展调研、督查等工作,增加了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三公经费支出。但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25万元,主要用于到市上汇报衔接工作、区内因公出行、到乡镇检查扶贫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20.79%,主要原因是:各级工作组来黔开展调研、督查等工作,增加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6.71万元,主要用于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社会帮扶单位来黔检查调研指导工作脱贫工作的公务招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万元,增长45.87%,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6万元,增长94.49%,主要原因是:各级工作组来黔开展调研、督查等工作,增加了公务招待费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1538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63元,车均维护费4.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66.37万元,增长130.88%,主要原因是2018年各级工作组来黔开展调研、督查等工作,增加了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9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