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是根据区政府授权,主要负责行使园区内有关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根据《黔江区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和实施正阳工业园区(含青杠拓展区、黔永创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开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园区产业、建设、市政发展规划。
(四)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园区内所有开发建设项目行使管理权;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园区各类开发建设经营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组织协调园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六)负责园区财政收支预决算及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企业财务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园区路、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八)负责企业运行和要素保障服务、国民经济统计、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劳动保障、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九)负责园区土地整理、储备、经营和开发工作。
(十)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管理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接、承办中小企业及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的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园区安全生产、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园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业的监察、人事、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8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产业招商部、经济发展部(统计办公室)、规划建设部、财政财务部、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开发部、物流部,下设正阳工业园区企业审批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1,103.96万元,支出总计51,103.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97.65万元、下降6.41%,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收入下降和结算上解支出增加大。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1,035.2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385.25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35.2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5,73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97.65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由于时间和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财政应返还额度5300万元结转次年。其中:基本支出816.72万元,占1.79%;项目支出44,918.55万元,占98.2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6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0.00万元,增长7,716.95%,主要原因是由于时间和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财政应返还额度5300万元结转次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03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5.25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企业完税情况较好。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66.28万元,增长39.1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企业完税情况较好。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8.6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73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97.65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减收和结算上解上级金额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66.28万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是新增结算上解支出金额大。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68.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00.00万元,增长7,716.95%,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时间和国市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1.33万元,占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8.22万元,增长90.06%,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支出未纳入预算、机构人员经费调标增加支出。(2)公共安全支出150.00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00万元,下降57.14%,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共安全管理应急经费支出。(3)教育支出3,880.00万元,占8.48%。(4)科学技术支出3,800.00万元,占8.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0.00万元,增长192.31%,主要原因是对入园企业的科技扶持、技术改造和科技型基金注入。(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4.84万元,占0.2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91万元,占0.08%。(7)节能环保支出3,300.00万元,占7.2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0.00万元,下降34.00%,主要原因是决算上年环保整治基本建设支出大,当年回落。(8)城乡社区支出2,303.73万元,占5.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39.27万元,下降79.69%,主要原因是主要是通过结算上解用于债务偿付。(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108.05万元,占65.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08.05万元,增长100.72%,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对应新增优惠政策兑现支出,用于支持入园企业扩大再生产。(10)住房保障支出36.67万元,占0.08%。(11)其他支出782.74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0.00万元,下降43.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6.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0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引发新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3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3万元,下降14.83%,主要原因是节俭办公,压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会议费、差旅费、水电网络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4万元,下降36.7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47万元,下降30.3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27.10万元,为下属事业单位购置招商接待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节省经费开销。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6万元,下降13.8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性质差异。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9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56.43%,主要原因是机构远离城区,且市内因公出行多,车辆使用频繁。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3.69%,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改革,严控公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4.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9万元,下降85.63%,主要原因是开办机关食堂后,公务接待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69万元,下降76.06%,主要原因是开办机关食堂后,公务接待降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已退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辆,当年未下账);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5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13元,车均购置费27.10万元,车均维护费2.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新增运转、人员经费调标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3万元,下降14.83%,主要原因是开办机关食堂后,公务接待降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含已退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辆,当年未下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刘正义 联系电话:1890827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