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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6883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8-21
  • 发布日期 2020-08-2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3.负责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负责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5.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和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6.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举办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8.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9.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10.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我区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处理涉外、涉侨和港澳事务。

1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渝东南金融中心建设;协助中央市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区金融秩序;牵头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12.牵头负责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工作。

13.负责办理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区政府办内设13个办、科、室:督查室、金融办、综合秘书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信息科、外事侨务科、行政科、人事科。旅发办(代管)。

2.黔江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黔江区政府办公室,为副处级行政机构,内设政务值班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应急委和区委、区政府、区政府应急委的决定;承担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宣教培训和对外交流合作;负责预案管理、突发事件监测预防、隐患排查指导、演练演习、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建设、善后处置、恢复重建、总结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抗灾救灾工作;承担区政府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黔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为黔江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三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组织区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牵头组织或参与向国市领导同志的工作汇报和区委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对黔江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协调政府系统调研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专题研究。跟踪研究国市发展形势,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加强与市政府研究室的沟通联系,开展市内外政府决策咨询部门的工作交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机构变动情况:无。

(三)单位构成

1.黔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区政府督查室(副处级)、区政府金融办(副处级)、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第五秘书科、第六秘书科、信息科、外事侨务科、行政科、人事科。

2.黔江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黔江区政府办公室,为副处级行政机构,内设政务值班室。

3.黔江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为黔江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三个科室。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未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044.64万元,支出总计2,044.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0.60万元、下降16.38%,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职工减少6人及本年度无自然灾害农房保险资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02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4.88万元,下降16.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职工减少6人及本年度无自然灾害农房保险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0.57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4.0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04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60万元,下降15.72%,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职工减少6人及本年度无自然灾害农房保险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807.75万元,占88.59%;项目支出232.81万元,占11.4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83.06%。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4.6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0.60万元,下降16.38%。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职工减少6人及本年度无自然灾害农房保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88万元,下降10.97%。主要原因是职工减少6人及本年度无自然灾害农房保险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0.67万元,下降13.70%。主要原因是两违办年初预算400万元,实际预算123.75万元,追减276.24万元,财政调剂、收回44.4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320.67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0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60万元,下降10.70%。主要原因是职工减少6人及本年度无自然灾害农房保险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67万元,下降12.84%。主要原因是追减两违办年初预算276.24万元,财政调剂24.4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0万元,下降83.06%。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3.51万元,占74.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92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职工减少6人,相关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42万元,占1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4万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89.83万元,占4.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23.75万元,占6.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25万元,下降69.06%,主要原因是两违办预算年中追减。

(5)住房保障支出70.06万元,占3.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职工减少6人,相关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05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职工减少6人,相关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2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14万元,下降27.43%,主要原因是调减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职工减少6人,相关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万元,下降3.2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8万元,下降28.6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2019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0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6.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2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了公务用车管控。

公务接待费34.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检查指导、考察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3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35万元,下降36.84%,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管控。

(一)“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新购置车辆,保有量为19台(实际保留公务用车6辆),车均费用为4.5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25批次3,49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2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14万元,下降27.43%,主要原因是调减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职工减少6人,相关支出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3.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万元,下降3.58%。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7万元,增长51.26%,主要原因是本年组织培训活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9辆,一般公务用车19辆(车改后实际保留公务用车6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7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全面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金融风险有效管控,金融乱象得到改善,二是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防线进一步铸牢。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黔江区政府办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

联系人及电话

79226066

主管部门


预算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政府办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2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100%


其中:上级资金




/

本级资金

20万元

20万元

20万元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完成1家P2P风险整治、3家网贷机构检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知晓度达到80%以上

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完成1家P2P风险整治、3家网贷机构检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知晓度达到80%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经费

万元

20

20万元

已完成

数量指标

金融机构个数

完成1家P2P风险整治、3家网贷机构检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知晓度达到80%以上

完成1家P2P风险整治、3家网贷机构检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知晓度达到80%以上

已完成

质量指标

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1年

1年内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及在黔金融机构比例

95%

95%

已完成

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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