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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6923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8-25
  • 发布日期 2020-08-2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主要职能是:1.贯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2.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打击道路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3.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4.管理机动车和驾驶人;5.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6.开展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应用和维护智能交通系统;7.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8.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交办任务,服务人民群众。

(二)机构设置。

黔江区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隶属黔江区公安局下属副处级单位,内设11个机构即:基础大队、秩序大队、事故处理大队、车辆管理所、7个公路巡逻民警大队。

(三)单位构成。

黔江区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属区公安局下属副处级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在2019年度决算编制中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096.59万元,支出总计3,096.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2.85万元、下降16.7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88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2.41万元,下降21.3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9.0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7.5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06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8.74万元,下降12.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83.73万元,占61.50%;项目支出1,179.41万元,占38.5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12万元,下降83.89%,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拨非税超收补助150万元及濯水景区风貌改造经费57.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96.5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2.85万元,下降16.7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2.41万元,下降21.3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71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政法保障经费和交通协勤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7.5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8.74万元,下降12.7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项目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0.83万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政法保障经费和交通协勤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12万元,下降83.8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2,832.88万元,占9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51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交通协勤经费和政法保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27万元,占0.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85万元,下降91.76%,主要原因是全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调整到区公安局账上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104.28万元,占3.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5万元,增长35.7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05.73万元,占3.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7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上调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50万元,下降6.55%,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调资,补发津补贴,以及2019年人员调动、退休一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37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2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8.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71万元,增长37.16%,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两台执法执勤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36万元,增长39.03%,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两台执法执勤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48.82万元,主要用于新购置了两台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8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两台执法执勤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8.8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了两台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8.9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警务运行、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06%,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级部门到我单位交流调研交通管理安全工作、总所在我单位检查车管业务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4万元,下降76.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万元,下降59.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4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40元,车均购置费24.41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2万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73%。主要用于采购两台执法执勤用车、便携式流动测速仪、雷达测速仪、濯水景区信号灯系统及监控设备、车管所“放管服”业务办理设备设施。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88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交通协勤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服务专项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张正敏,79230351

主管部门

黔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预算单位

黔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615

765

765

100


其中:上级资金




/

本级资金

615

765

765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缓解道路交通安全压力,缓解警力不足 

道路交通安全压力得到缓解,协助民警管理交通秩序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人 

购买劳务服务合同:140 人

购买劳务服务合同:140 人


成本指标

元 

月工资(含五险):2681元/人,月生活费:600元/人,月加班费:900万元/人 

月工资(含五险):2681元/人,月生活费:600元/人,月加班费:900万元/人 


满意度指标

人 

人民群众满意度:96% 

人民群众满意度:96% 


其他说明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智能交通信息系统

联系人及电话

张正敏,79230351

主管部门

黔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预算单位

黔江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20

120

12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

本级资金

120

120

120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公安三级网络租赁和运行维护

智能交通信息系统、公安三级网络租赁和运行维护正常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时效指标

非税完成率:100% 

非税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 

万元

公安三级网络租赁费7.8万元,手持移动警务终端17.6万元,对讲机网络租赁费20.9万元,和对讲网络租赁费5.76万元,警用车北斗定位费3.07万元,信号灯网络租赁费40.37万元,信号灯电费9万元,违停抓拍信息推送费12万元,信号灯维护费70万元等 

公安三级网络租赁费7.8万元,手持移动警务终端17.6万元,对讲机网络租赁费20.9万元,和对讲网络租赁费5.76万元,警用车北斗定位费3.07万元,信号灯网络租赁费40.37万元,信号灯电费9万元,违停抓拍信息推送费12万元,信号灯维护费70万元等 


满意度指标

人 

人民群众满意度:98% 

人民群众满意度:98% 


其他说明


交通协勤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5万元,执行数为7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缓解了道路交通安全压力,二是弥补了警力不足问题,协助民警管理交通秩序。发现了极个别交通协勤执法不规范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交通协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更加规范化、严格化招录标准,对不服从管理规范、执法不规范协勤进行辞退。

智能交通信息系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提高执勤民警工作效率,在紧急调度和集体协作工作上发挥不可替代作用;二是保障了道路通畅,确保了车辆安全、迅速通过,黔江城区以及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改善;三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管制,对于疏导交通流,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交通事故有明显效果。发现了交通秩序还需不断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黔江城乡信号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二是推进智能交通系统设施设备的覆盖率。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9230351、023-7933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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