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有关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本区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二是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维护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措施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有关民族和宗教重大事宜及突发事件。三是负责拟订和监督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四是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扶贫开发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民族资金项目管理。五是依法履行全区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六是指导全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按照各教特点开展活动;推动和加强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七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选拔和使用工作。八是负责全区民族、宗教事务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境内外民族、宗教参观考察团(组)的组织接待工作。九是指导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出版工作;保护、传承民族文化。
(二)机构设置。内设4个职能科室 ,3个行政科室: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下属二级单位1个:黔江区民族研究所(民族研究所和市民族博物馆合并办公),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900.21万元,支出总计2,900.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1.33万元、增长119.90%,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少数民族方向)划入我单位管理。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19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5.18万元,增长123.4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少数民族方向)划入我单位管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9.67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00.5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41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25万元,增长151.58%,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少数民族方向)划入我单位管理。其中:基本支出331.02万元,占23.46%;项目支出1,080.15万元,占76.5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8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08万元,增长96.4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及贴息资金按进度正常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00.2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81.33万元,增长119.90%。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少数民族方向)划入我单位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8.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7.68万元,增长131.20%。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少数民族方向)划入我单位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3.57万元,增长163.28%。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少数民族方向)和民运会资金划入我单位管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0.5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1.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3.75万元,增长167.56%。主要原因是各类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88万元,下降11.4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及贴息补助资金正常结转。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8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08万元,增长96.32%,主要原因是增加第五批扶贫资金、贴息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38万元,占2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45万元,增长28.4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9.62万元,占68.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38万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市上减少了企业贴息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93万元,占3.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1万元,下降5.5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临聘人员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21.49万元,占1.52%,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农林水支出50.53万元,占3.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43万元,下降80.4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正常结转。
(6)住房保障支出15.22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8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正常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20万元,下降17.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等。公用经费4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7万元,下降41.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00万元。本年收入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0万元,下降97.0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0万元,下降46.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7万元,下降33.1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业务及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无公务车购置业务及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52万元,主要用于文件资料送达、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扶贫、项目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8万元,下降44.8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控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8万元,下降37.9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车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3.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民委、市民宗委到我区调研民族宗教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区创建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万元,下降48.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9万元,下降22.4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21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9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劳务费、办公水电费、网络通讯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77万元,下降41.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会议费。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212.00%,主要原因是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11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物品及宣传活动相关业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的社会效益90分以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宗教工作项目”纳入绩效管理评价,项目完成后实现了宗教界的稳定和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补助宗教团体工作经费,二完成对宗教团体的慰问。三是完成宗教监管工作,实现宗教界的和谐稳定。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宗教维稳及宗教团体工作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芳 79237025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预算单位 |
区财政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10万元 |
10万元 |
10万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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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级资金 |
/ | |||||
本级资金 |
10万元 |
10万元 |
10万元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计划实施宗教维稳、监管,三个宗教团体和4个宗教场所工作经费、宗教慰问费 |
全面完成宗教维稳、监管,三个宗教团体和4个宗教场所工作经费、宗教慰问费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宗教界的安全稳定、和谐 |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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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用于补助宗教团体开展工作,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管理宗教日常事务,宗教维稳、监测,维护宗教界安全稳定。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2019年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9223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