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主要负责研究商贸领域现代市场体系、现代流通方式等商务运行中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商贸领域财税、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商贸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行业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商贸物流促进政策,冷链行业管理、仓储发展、重点商贸项目策划、编制、统计监测分析,落实商品储备制度、指导商圈、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业态调整、商业体系建设,拟定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会展经济等方面的规划、培育、培训、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负责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指导、规范商贸系统行政审批工作、商贸行业行政执法、商务举报投诉受理、行业监管综合执法,参与打击商业欺诈,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等重要商品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拍卖行业监管、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等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商贸领域“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负责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实施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行业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协调支持配送、支付、技术、认证等配套行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等数字商务有关工作。负责外经外贸外资工作,负责拟定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对外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总部贸易和转口贸易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指导和组织实施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和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实施出口知名品牌、进出口基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同时做好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备案管理工作咨询,投诉协调、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工作,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组织辖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推进企业国际产能合作,对接做好海关商检、中新示范项目等相关工作。协调推动各开放平台协同发展,指导、推行、实施贸易便利化建设,协调承担“少数民族地区外向型经济跨越式发展试验区”涉及的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对接市贸促会、自贸区等平台单位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黔江区商务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1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科、市场流通科、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外经外贸科(中新项目管理科)、运行调节科、法治科(特商科)、财务审计科、政工人事科等9个职能科室。
二级单位是黔江区商贸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单独报送,不含下属单位。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黔江区商贸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单独报送。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区商务委员会将有关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划转至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15万元,2019年上年数含黔江区粮油质量检测站财政拨款收支87.84万元;区商务委员会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939.26万元,支出总计2,939.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06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相应减少对应职能职责收入支出。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98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0.54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相应减少对应职能职责收入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7.98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951.2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07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80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相应减少对应职能职责收入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86.67万元,占52.41%;项目支出986.57万元,占47.5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6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26万元,下降10.8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划转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相应减少对应职能职责资金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39.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3.06万元,下降9.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相应减少对应职能职责财政拨款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0.54万元,下降18.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相应减少对应职能职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51.2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3.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80万元,下降8.7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相应减少对应职能职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6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26万元,下降10.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粮食方面的管理职责,相应减少对应职能职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3.65万元,占28.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52万元,下降8.41%,主要原因是粮食方面的职能职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纳入本部门年初预算,但因机构改革,未纳入本部门本年决算。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55万元,占15.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工资及离休调整离休费。
(3)卫生健康支出152.22万元,占7.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53万元,下降13.3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退休人员按参保单位在职人均缴费基数的1.5%预算大额医疗互助基金,退休人员占在职职工的比例超过70%的单位,超过部分人员另按在职人数均缴费基数的8%预算基本医疗保险费。2019年社保局没有要求缴这部分,年底财政局收回这部分资金。
(4)农林水支出100.00万元,占4.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金溪农贸市场(补充分配第二批)100万元项目资金。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6.53万元,占41.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3.75万元,下降33.1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相应减少对应职能职责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39.29万元,占1.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00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将年初预算的区级成品粮储备费用15万元划转给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外追加2017年军粮供应网点维修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拨付给企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37万元,下降13.6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以及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11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48万元,下降38.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以及年初预算人头经费减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3万元,下降47.8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83万元,下降54.97%。较年初预算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及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0.32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2.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以及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1万元,下降78.1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51万元,下降82.7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5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1.2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等方面的日常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48万元,下降38.88%,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及纪检组改革、人员正常变动。2.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尽量避免浪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万元,下降49.60%,主要原因是因为压缩会议费用、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4万元,下降91.09%,主要原因是电商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初预算没有绩效目标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