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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6949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8-25
  • 发布日期 2020-08-2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是根据区政府授权,主要负责行使园区内有关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机构改革后,将新城建设职能并入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将排水、管线建设与管理等职能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将供水、城市管理职能划入区城市管理局。具体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根据《黔江区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和实施正阳工业园区(含新城区域、青杠拓展区、黔永创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开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园区产业、建设发展规划。

(四)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园区内所有开发建设项目行使管理权;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园区各类开发建设经营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组织协调园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六)负责园区财政收支预决算及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企业财务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园区路、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

(八)负责企业运行和要素保障服务、国民经济统计、行政许可手续办理、劳动保障、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九)负责园区土地整理、储备、经营和开发工作。

(十)负责园区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管理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接、承办中小企业及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的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园区安全生产、信访和社会稳定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园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业的监察、人事、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8个部室,分别为办公室、产业招商部、经济发展部(统计办公室)、规划建设部、财政财务部、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开发部、物流部。机构改革后,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正阳工业园区企业审批服务中心更名为正阳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区代办服务中心整体划转到正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并更名为正阳工业园区招商服务中心。

机构改革后,园区和原新城预算、决算及财务整体合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7286.64万元,支出总计74054.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分别增加16251.36万元、28319.49万元,增长31.8%和61.92%,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成效和机构改革后,收入合并统计,本年度基金收入12223.36万元,较上年增加12223.36。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7286.6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251.36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86.6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405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19.49万元,增长61.92%,主要原因是新城收支合并纳入园区统计、招商引资对应支出、建设偿债和支持企业发展等。其中:基本支出1267.38万元,占1.71%;项目支出72787.39万元,占98.29%。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0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68.13万元,下降82.85%,主要原因是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补短板资金需按进度拨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286.6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251.36万元,增长31.8%。较年初预算数65183.25万元增加2103.3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规范和清退部分总部企业,税收下滑;基金年度追加收入等。此外,年初财政应拨款额度结转和结余8168.6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05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19.49万元,增长61.92%。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追加和新城收入合并统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71.52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基金不纳入年初预算、年度预算追加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0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68.13万元,下降82.85%,主要原因是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补短板资金需按进度拨付,部分项目未完工或办理完结算,影响资金拨付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9.62万元,占2.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4 万元,减少6.87 %,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调整。(2)公共安全支出190.08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3)教育支出10403万元,占15.46%,较去年增加10403万元,主要是因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支出。(4)科学技术支出5200万元,占7.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0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入园企业的科技扶持、技术改造和科技型基金注入。(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68万元,占0.21%。(6)卫生健康支出61.52万元,占0.09%。(7)节能环保支出14000万元,占20.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0万元,增加16.67 %,主要原因调整环保整治基本建设。(8)城乡社区支出14223.36万元,占21.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73.36万元,增加 52.12%,主要是调整新城基础设施建设。(9)农林水决算支出为零,较年初预算减少190万元,主要是调整为城乡社区建设项目。(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6.4万元,占31.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80.6 万元,减少35.20%,主要原因是调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及调整入园企业扩大再生产。(10)住房保障支出60.98万元,占0.09%。(11)预备资金支出为零,较年初预算减少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7.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8 万元,增长4.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标导致新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42.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4 万元,增加 7.4%。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会议费、差旅费、水电网络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23.36万元,支出12223.36万元,主要用于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基金上年无决算,本年无年初预算,年末追加年度收支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为38.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3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4.21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因机构改革,部门合并,公务车保有量6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人数为0,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数为1420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经比较,2019年我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含原新城决算数)减少30.65万元,下降44.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6万元,下降30.82%。今年我委“三公”经费总数和分项均未超过预算数和上年数,“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公车改革,严控公务开支的范围和标准,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职能职责增加,会议增多,公车使用量增加。

公务接待费为14.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预算减少18.29万元,下降56.28%;主要原因是开办机关食堂后,公务接待降低。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增加0.4万元,减少2.74%。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机构合并);国内公务接待115批次14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68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含新城)19.55万元,增长8.76%,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88万元,降低7.9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离退休干部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2019年度未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已开始执行但尚未完成、本年仍需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联系人:刘正义      联系方式:023-7942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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