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6954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8-25
  • 发布日期 2020-08-2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工作,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等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黔江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措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措施。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职务任免、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功勋荣誉表彰和评比达标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二)机构设置。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1个,内设12个职能科室,3个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中心、劳动监察支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单位构成。无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2019年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整合到医疗保障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918.15万元,支出总计6918.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25.76万元、增加148%,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918.1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125.76万元,增加148%,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3.90万元,占98.5%。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01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3.25万元,增加86%,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53.71万元,占25%;项目支出3757.68万元,占7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0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2.51万元,增长1729%,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918.1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25.76万元,增加148%。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1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1.51万元,增加144%,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7.64万元,增长23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48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4.2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1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23.25万元,增加86%,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5.13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48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06.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02.51万元,增长1729%,主要原因是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未实现完全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56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9.45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三支一扶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63.80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1.85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渝东南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71.44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5.14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农林水支出68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兑现高校大学生到基层任职的生活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57.59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减少4.39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27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9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57.97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8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3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下降15.71%,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12.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人社局到我区开展渝东南片区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8万元,下降47.80%,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3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80批次17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57.97万元,下降44.9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差旅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60.56万元。对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0.56万元,分别是引进人才费用39.82万元,三支一扶选派大学生补贴510.74万元,事业单位招聘及人事教育培训1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引进人才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9.82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三支一扶选派大学生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6万元,执行数为510.74万元,完成预算的84%。事业单位招聘及人事教育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事业单位招聘及人事教育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

李念79221632

主管部门

人社局

预算单位

人社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10

10

10

100%


其中:上级资金




/

本级资金

10

10

10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我区作为渝东南片区公务员招录考试片区考点,每年承担着两次片区公务员招录考试工作重任。随着报考公务员人数逐年增多,考务工作压力和工作量也增加。

保障招录(聘)考试顺利进行,人事培训积极开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社会效益

人员招录(聘)

40

100%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21632。


附件下载
←滑动查看完整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