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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20-06957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20-08-25
  • 发布日期 2020-08-25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区政府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部门。

(二)机构设置。区发展改革委设办公室、政工科、国民经济计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项目监管科、行政审批科、改革综合科、生态能源科、农村经济科、社会事业科、招标投标管理科、物价科、粮油管理科(军粮供应管理科)13个内设机构,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因2019年机构改革从区财政局管理的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作为我委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重庆市黔江区机构改革方案》,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已整合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整合到区生态环境局;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整合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职责,整合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整合到区医疗保障局;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划入区审计局;招商投资促进职责,整合到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区商务局的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已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财政局管理的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区发展改革委,作为区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738.08万元,支出总计7,738.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73.30万元、增长213.95%,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71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评审经费;三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56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4.06万元,增长221.5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71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评审经费;三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7.04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71.0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44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3.54万元,增长317.8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71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评审经费;三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其中:基本支出1,329.36万元,占17.86%;项目支出6,115.92万元,占82.1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2.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24万元,下降57.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38.0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73.30万元,增长213.95%。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71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评审经费;三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6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14.06万元,增长221.5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71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评审经费;三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67.80万元,增长530.99%。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71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评审经费支出预算240万元;三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的100.67万元预算指标调剂到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146.13万元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1.0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5.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63.54万元,增长317.87%。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71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评审经费;三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63.00万元,增长295.55%。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715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评审经费;三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2.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0.24万元,下降57.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6.86万元,占18.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42万元,增长15.76%,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评审经费;二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9.36万元,占2.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81万元,增长199.56%,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

(3)卫生健康支出78.64万元,占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5万元,增长25.64%,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

(4)农林水支出5,715.00万元,占76.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05.33万元,增长1,021.3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571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60.41万元,占0.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8万元,增长11.81%,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00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区商务委的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划入我委,并将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区级成品粮储备费用15万元预算指标从区商务委调剂至我委。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18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机构改革,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成建制划转至我委,在2019年7月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从区财政局将剩余预算指标调剂我委,并在2019年末将黔江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1-6月在区财政局发生的预算支出划转到我委,并纳入我委2019年决算列支填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1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29万元,下降19.89%,主要原因是年初公用经费定额预算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9万元,下降57.2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2万元,下降19.0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4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项目验收和稽查、标后检查、下乡扶贫、价格执法检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整改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35.29%,主要原因是随着公车使用年限增长,维修费用大幅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0万元,下降15.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6.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市相关单位到我单位调研、验收、稽查项目,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66万元,下降78.87%,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2万元,下降24.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6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咨询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29万元,下降19.89%,主要原因:一是年初公用经费定额预算减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87万元,下降86.4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会议规定,会议开支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培训规定,培训开支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9.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37%。主要用于维修办公室及采购办公设备、咨询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9年年初财政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没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2019年年初财政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没有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主管部门


预算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其中:上级资金




/

本级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19年年初财政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没有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年初财政未预算安排项目资金,没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

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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