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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4058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8-08-31
  • 发布日期 2018-08-3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街道内设机构12个,含6个行政机关,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科)、社会事务办公室(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环保建设管理办公室;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公共文化中心、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水利林业管理站、流动人口管理站、财政所,其中财政所为参公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269.69万元(其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2.16万元),支出总计2269.69万元(其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0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86.37万元、增长3.96%。

本部门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67.5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2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14万元,占69.57%;项目支出678.47万元,占30.4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08万元,较上年减少62.0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6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62万元,增长5.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05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经费170.13万元,包括黄明英丧葬抚恤费14.13万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经费15万,食药监管协管员补助2.88万元,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补助2万元,基层应急建设以奖代补3万元,册山河水系森林工程土地租金9.58万元,谢鹏和陈继红福利费3.53万元,第二批革命老区专项资金4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8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29.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46万元,增长7.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1.13万元,增长24.66%。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29万元,占3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60万元;教育支出15.00万元,占0.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21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4.74万元,占14.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6.22万元,占7.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54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4.70万元,占11.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0万元;农林水支出468.30万元,占21.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3.1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89万元,占2.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72万元,占3.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4.82万元,较上年增加181.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112.67万元(含2016年养老保险补缴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56.32万元,较上年增加89.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城同创城管人员、保洁人员支出增加,工会经费增加18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8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34.9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各项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4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不存在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564批次,3,587人,其中: 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3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16万元,较2016年增加72.70万元,增长49.30%。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维护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空调、服装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246211


附件:2017年黔江区城西街道办事处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