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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4136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8-08-31
  • 发布日期 2018-08-3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职能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街道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和社会性工作。

2.内设党委办、人大办、政府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办、环境保管理办、安全生产监管办6个行政机构、参公单位财政所1个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林业站、群众工作站共6个事业站所。

3.人员编制共7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34人。行政编制中,人大事务1人、政府23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办2人、环境保管理办4人、安全生产监管办2人、党委5人。事业编制中,参公单位财政所5人、社会保障和就业6人、文化站5人、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3人、农业综合服务站9人、林业站4 人、群众工作站2 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1978.36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当年财政拨款806.31万元,其中:人大事务15.51万元、政府626.69万元、财政事务74.43万元、党委89.69万元。教育5万元、公共安全6.16万元、文化70.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9.72万元、医疗卫生166.57万元、节能环保190.31万元、城乡社区20.12万元、农林水事务427.2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26.82万元、住房公积金59.95万元。当年实现支出203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512.09万元,占74.46%,项目支出拨款518.68万元,占25.54%。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89.94万元,今年与上年度相比增加4.7%。2016年度支出合计192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3.14万元,项目支出879.09万元,今年支出合计203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09万元,项目支出518.68万元。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6%。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44.96%,主要是在人员经费支出上增加,如增加平时考核奖等。项目支出减少41%,主要是因为财力有限,大部分资金只能保证机关正常运行。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单位自实施公车改革,保留公务用车3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1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4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80批次1906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8万元,比2016年减少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总额54.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9333113。


附件: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