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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4146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8-08-31
  • 发布日期 2018-08-3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是财政差额拨款的一级独立核算行政单位,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镇政府机关设置6个办事机构,即:人大办、党政办、卫计办、环保办、综治办、食药监所;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财政所;4个事业单位,即: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水利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787.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35万元,增长30.46%。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创文创卫等工作造成本年度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4.40万元,增长59.15%。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扶贫项目资金支出预算180万元。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646.08万元(其中上年结余资金支出53.4万元),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26万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是2017年7月畜牧站工作人员划转,工资调标、上年结转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在今年列支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2.80万元,增长46.54%。主要原因:一是兑现2016、2017年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与事业单位人员绩效高出部分171.03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由财政在2017年结算补助进行追回;二是2017年7月畜牧站工作人员划转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三是正常调资增加工资支出,四是追加安排项目资金180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26万元,占45.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1.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运转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增多,工资支出增加、三是工资福利调标。公共安全支出6.45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专款专用,严控预算执行。教育支出15.00万元,占0.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专款专用,严控预算执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33万元,占4.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2.02万元,占6.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在今年列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44万元,占5.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城乡社区支出35.12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城同创工作重。农林水支出444.32万元,占26.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扶贫攻坚工作重。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2.28万元,占3.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安全生产支出力度。住房保障支出65.87万元,占4.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把控预算执行。

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5.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其中革命老区资金结转180万元,涉农水利设施建设结转15万元。较上年增加141.6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未完工的项目较多,工程未结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5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两城同创工作较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务车辆及安监执法用车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16.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扶贫攻坚、两城同创、蚕桑、榨菜、生猪、肉牛、猕猴桃等产业发展的会议费用,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的扶贫攻坚及两城同创工作紧任务重,全镇扶贫会议、两城同创会议增多,外加发展蚕桑、榨菜、生猪、肉牛、猕猴桃等产业造成公务接待人次多,超过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5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65批次,5,3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29.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0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扶贫会议、两城同创会议增多,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处理辖区内紧急事故的应急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社区文化室设备购置及机关办公设备购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暂未开展”。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黔江区黄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黄溪镇黄桥居委3组

邮编:409013

联系方式:023-79645001



附件:黄溪镇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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