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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1500114009130039C/2018-04149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财政
  •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 成文日期 2018-08-31
  • 发布日期 2018-08-31
  • 文件标题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发布机构 黔江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重庆市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是黔江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助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执行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的合法权益;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以及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乡内设机构11个,含6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党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治安监办公室、群团事务办公室;5个事业站所,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林业管理站、文化服务中心、社保所、财政所,其中财政所为参公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全年实现财政拨款收入1505.74万元,较上年增加60.78万元,增长4.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5.74万元,较上年增加60.78万元,增长4.21%。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

全年实现财政拨款支出1578.8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1368.04万元增加210.77万元,增长15.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0.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582.51万元增加358.27万元,增长61.5%;商品和服务支出219.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228.6万元减少9.04万元,下降3.95%;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9.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374.61万元减少84.83万元,下降22.64%;基本建设支出51.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8.07万元增加43.86万元,增长543.49%;其他资本性支出76.7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174.25万元减少97.49万元,下降55.95%。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8.33万元;较年初预算67.7万元减少19.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支出;较上年支出数44.44万元增加3.89万元,主要是上年支出的公务车维修费5.93万元在2017年列支,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加重,下村较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1、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2017年度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合计18.44万元。其中无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44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较上年支出数13.92万元增加4.52万元,主要是上年支出的公务车维修费5.93万元在2017年列支,2017年脱贫攻坚任务加重,下村较多,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29.8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30.52万元减少0.64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车保有量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2017年度无车辆购置费,车均运行维护费为9.22万元。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498批次3984人,人均接待费75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我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45万元,较2016年减少17.57万元,降低11.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相关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运行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6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暂未开展。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基本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支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黔江区水市乡人民政府

地址:黔江区水市乡水市社区2组

邮编:409019

联系电话:79466001


附件:水市乡2017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