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是乡镇行政机关,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濯水镇政府机关设置7个行政机构,包括人大办、政府办、党委办、综治安监办、社会事务办、城建环保办和食药监办;设置5个事业机构,包括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利林业管理站、公共文化中心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其中财政所为参公事业单位。濯水镇2017年核定编制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46人。年末实有人数80人,其中:行政在职职工40人(含工勤人员3人),事业在职职工40人。退休职工减少46人,机构改革后全部由区社保局统一管理,其中行政退休26人、事业退休20人。另外,财政负担大学生村官2人,西部志愿者3人,遗属20人,合同工1人;村(社区)干部56人,组干部79人。濯水镇车辆编制数3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消防车1辆、洒水车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2796.14万元,支出总计2796.1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75.44万元、增长6.6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较多。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226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2.93万元,占100.00%。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237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10万元,占79.05%;项目支出497.04万元,占20.95%。
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2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9.2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2017年支出109.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62.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79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是2017年专项资金追加预算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6.80万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财政结算补助和专项资金追加预算增加较多。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7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65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6.01万元,增长39.86%,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支出和当年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增加较多。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13万元,占41.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9.8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调标补发和公用经费增加;教育支出15.00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4.25万元,占6.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5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调标补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0.46万元,占15.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8万元,占4.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医疗保险缴费减少;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39万元,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合并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13.76万元,占4.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农林水支出478.73万元,占20.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追加预算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91万元,占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调标补发和公用经费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0万元,占0.42%,和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82.42万元,占3.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标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5.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4.81万元,较上年增加369.5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和五险一金调标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贴,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公用经费350.29万元,较上年增加96.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办公设备老化严重,加上调入人员较多,新购置办公设备较多;2017年濯水创5A级旅游景区举办大型活动较多,广告宣传费用支出增加较多;职工公务交通补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2017年是12个月金额,2016年是7-12月6个月金额,增加较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我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今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镇内因公出行、环保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有车辆多了1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后,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51.64万元,主要用于濯水创5A级旅游景区工作接待,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986批次,15888人。2017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32.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82.99万元,增长35.82%,主要原因是2017年办公设备老化严重,加上调入人员较多,新购置办公设备较多;2017年濯水创5A级旅游景区举办大型活动较多,广告宣传费用支出增加较多;职工公务交通补贴计入“其他交通费用”,2017年是12个月金额,2016年是7-12月6个月金额,增加较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公务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包括消防车1辆和洒水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因2017年办公设备老化严重,加上调入人员较多,新购置办公设备较多。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单位:黔江区濯水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濯水镇濯水居委5组
邮编:409007
联系电话:023-79468066